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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乖,”姜烈渊安慰道:“是我错了。”

油滋滋的腊肉倒入面饼大小的小黑锅中,不用放额外的油也够炒香一盘菜。

腊肉切得又好看又均匀,肥瘦相间,余粥装听不见他的道歉,往锅里扔了一把蒜苗。

“刺啦——”

香气扑鼻。

姜烈渊总觉得自己做错了,但又不知道余粥生气的点在哪,反正先道歉总是对的。

余粥见这人在自己旁边绕来绕去绕来绕去,最后停在自己身后。

姜烈渊:“粥粥。”

余粥一铲子差点把锅底戳穿。

“粥粥。”姜烈渊发现这个称呼就像魔法一样,一喊余粥就脸红,耳垂红得像是带了珊瑚珠。

余粥忍不了这个人高马大的壮汉,像是巨大的黑色德牧一般在自己身旁摇尾巴,眼神无辜清澈,声音还磁性低沉,一口一个“粥粥”。

“你再喊一句,今天中午不给你饭吃。”

*

姜烈渊闷闷地想,自己何时变得怕余粥不给饭吃?

他以前在丧尸小说里,面对稀少的物资和极寒酷暑,有一千种方法能生存下来。

一块儿手指大小的巧克力配雪能吃三天三夜,但如今的自己如果吃不到余粥做的蒜苗炒腊肉能郁闷三天三夜。

余粥拿筷子过来时,见姜烈渊头顶趴只猫背后挂只猫,焉了吧唧地垂头丧气。

余粥都产生自我怀疑,姜烈渊内心这么脆弱吗?谈恋爱前也不这样啊。

“咳咳。”余粥把一块儿晶莹剔透的腊肉夹给他:“多吃点。”

姜烈渊开心了,捧起碗专心吃饭,吃得很香,一看就很好养活的样子。

“你今天怎么醒得这么早?”

姜烈渊道:“嗯,我出去找工作了。”

余粥哭笑不得:“找工作?太阳楼那边正缺人手,你还去给别人打工。找的什么工作?”

“乌镇的开凿水路正需要人手,一天有15文。”姜烈渊吃得很快却不粗鲁,一碗吃完自觉地去盛第二碗了。

这让余粥心生怜爱了,以前叱咤风云的丧尸猎人到种田小说里只有扛麻袋的份,更神奇的是姜烈渊还很快地接受了这个生活,乐此不疲。

吃过饭后两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太阳暖洋洋的包裹在身上,浑身都像是泡进了温泉般舒适。

“所以,”姜烈渊微微蹙眉:“金拱门,就是麦D劳?”

“是啊。”余粥给他聊起了二十一世纪的事情,科普道:“你要是再去那里,就到附近打听打听菜场旁的出租屋,左拐第二间就是我家。”

“我知道那里怎么走,就是我低血糖晕倒的地方。”姜烈渊想了想,道:“不对啊,资料显示你家不是在那个小区住吗,一楼是粥粥私房菜,二楼是你们睡觉的地方。”

罢了他慌张解释道:“是资料的信息,不是我故意打探的。”

“没事儿。”余粥淡淡笑道:“我家房子卖了,私房菜的门面卖给了个寿衣店。”

姜烈渊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他懊悔自己提到余粥的伤心处了。

“不过寿衣家老板人很好,”余粥垂下眼睫,浓黑的睫毛被阳光照得亮晶晶的:“我妈去世的时候,也是那家老板帮忙操办的葬礼。”

“对不起。”姜烈渊心中不是滋味。

“你整天对不起干什么啊?”余粥笑道:“我的重点是说,如果你再穿越过去,记得我家在哪,可以去找我。”

“再说了。”他十指扣上了姜烈渊手掌,轻快道:“要是我妈知道我有一个这么好的对象儿,她一定为我开心,我老妈很开明的。”

姜烈渊一直觉得自己了解的余粥很少很少,直到现在也仅仅是才接近他。

他温柔坚强,虽然有时候也会跟自己耍小孩子脾气,但从未彻底将情绪暴露出来。

余粥靠在姜烈渊身上哼着歌,姜烈渊望着天边的云发呆。

他永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