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完美融入客人堆儿,忽然背后一冷。
一转头,见余粥笑得不寒而栗:“陆兄,来帮个忙吧,我记得你会杀鸡?”
陆玉笙好想逃,却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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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最常见的小吃,当属校门口卖的无骨鸡柳。
小时候的余粥最喜欢吃,一块钱一小份,三块钱一大份,五块钱那就是富豪的级别,能装满一整个泡沫餐盒呢。
而且钱不够时,还可以用五毛钱买炸鸡柳剩下的沫沫,倒上番茄酱咯吱咯吱嚼着吃也很香。
余粥望了望大厅中约五十人左右的顾客,决定今天当一回“奸商”。
他们早就将所有东西转移了阵地,回到了地方宽阔的公厨。
一只活鸡做成的鸡柳肯定不够五十人分,但只要将鸡肉打成肉泥再嚯上面粉,少说满足五十人不在话下。
陆玉笙天天穿得花枝招展华丽无比,而如今绣着莲花的淡紫色衣袍粘上了鸡血,他叫苦连天:“余兄,你让你夫君干不就行了吗,拉我干作甚?”
余粥正在和姜烈渊切西红柿熬酱,他诚恳回答:“我怕累着阿渊。”
陆玉笙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
今日姜烈渊干了不少体力活,又在油温下被蒸了好久,但他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
姜烈渊轻声跟他道了句:“我不累的。”
余粥压低声音:“让他多干点,他吃了好多肥肠没给钱。”
耳力超群的陆玉笙表示我恨你们。
做无骨鸡柳其实不难,在成条的肉泥里加入鸡蛋拌匀,再下油锅即可。
几分钟后鸡柳出锅,又是一轮新的香味。
鸡柳焦焦脆脆,裹在外面的鸡蛋液锁住了肉质的汁水,使得里面肉丝根根分明还有鲜甜的汤汁。
虽然面粉的加入降低了一些口感,但滚烫的番茄酱汁一浇,任何细小的瑕疵都可以得到原谅。
美味无比。
终于大功告成,余粥松了口气,扬声道:“小蝶,上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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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皎洁。
“我滴妈累死老娘了!”王姐砰地锁上大门,一转身,大家都早就瘫在桌子上。
“喂喂喂起来,他们吃完了咱们还没吃能!”王姐豪气地一脚踩在凳子上:“小蝶去拿酒,大家喝一杯!”
众人:“……”
余粥勉强抬起一根手指头:“王姐,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我们只是在门口卖小摊的,你怎么把人都放进来了呢。”
王姐笑呵呵,弯腰捏了捏余粥的脸蛋:“大家猜今天赚了多少?”
“多少?”陆玉笙有气无力,姜烈渊更是不想说话。
王姐笑容逐渐猖狂,激动道:“五百七十文啊!”
陆玉笙腰板一下坐直,不可置信:“五百七十文?!”
余粥对古代金钱的概念有些模糊,但听王姐接下来一句话:“疏香在的时候,一天也只是在五百八十文左右。但咱们是第一天卖,竟然就已经达到了五百七十文!”
余粥懂了,他们靠着卖小吃赚大发了。
其实不难理解,他们薄利多销。
之前来酒楼吃酒的大多数为男性,还是心思不纯的男性。
而今日,主打一个男女老少全民参与,谁不喜欢吃呢?
小蝶开心道:“酒楼不用卖了,我不用回到我爹身边了。”
王姐也高兴,毕竟在繁华地区硬生生啃下块儿立足之地,不容易。
姜烈渊道:“今天来了很多看热闹的人,不能掉以轻心。”
余粥理解他的意思,帮忙扩句道:“原本看美女的酒楼一朝成了饭馆儿,所以今天的客流量格外多,大家都很好奇。以后要想保持着客流量,还得实在菜品和服务上用点心。”
“那是自然。”王姐舒了口气,认真道:“余粥,咱们合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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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余粥不曾进入娱乐圈,他大概以后会在大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