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好了之后,千里马却不能用了, 这山坳中的草丛竟然也被动了手脚,马儿跑过之时, 马蹄里沾上种毒药, 等到几日之后方毒发。
凌安和池洲骑着卫兵的马,颠簸得紧, 大腿内侧被磨出了血泡, 行走的时候酸麻地疼。
池洲叹道:“哥哥我跟着你, 真遭罪啊。”
除却环境的恶劣之外, 黎朔派来暗杀的士兵埋伏了一路,一路追杀。
是以, 二人昼夜不息,每次安顿不过几个时辰又继续赶路,马儿已累得跑不了几里路,凌安索性下来步行,这样一来,速度放慢,拉近了和追杀之人的距离,凌安干脆不避,正面迎上,在乱兵之中杀出一条血路。
兵残了,自己背心中了一刀。
黑衣顷刻被血浸透。
他执剑撑在地上,单膝跪地,嘴角缓缓淌落一行血。
常承连忙点他的穴位,护住心脉,“殿下,此处离戈吐勒尚且有一段距离,前头有散布的牧人,不若修养一段时间再行进,储君事关国运,不可恣意行事。”
凌安用手背抹了嘴角血迹,就着剑的力道站起身,“一点小伤罢了,若是畏惧这点伤,孤当年如何一人深入霍滋敌营?”
常承叹了口气,不敢违逆,只道“是”。
池洲啧啧称奇,“皇弟啊皇弟,我提醒你一句,为情所困,做不了君主。”
君主之道,在于无情,执掌生杀者,焉能有情?若是有情,也定要藏于心、压于胸、不敢示于人,否则便有了软弱之处,这至尊的位置,需得用一身的坚硬铠甲坐稳。
人心诡谲,谋权杀伐,总得有舍弃,是舍弃情,还是舍弃地位?
凌安朝他摆摆手,表示不必多说,他都明白。
带着背后骇人的刀伤,凌安一路上都面色惨白,急赶慢赶,终于在七日之后抵达了戈吐勒的边境。
由于两方议亲的缘故,近来戈吐勒之人对轩琅之人十分友好,凌安和池洲进入戈吐勒,出示符节之后,基本没有遇到什么阻碍。
是春夏之交的时候。
草原升起圆月。
凌安望着空中那月,这明月比轩琅的要亮得多,原来他的扶澜小公主,在这样的地方长大。
他从包袱里搜出最上乘的锦衣,想了想,觉得布料太昂贵精细,恐让她觉得他是刻意带着太子的身份来的,便又换了件质地一般的衣裳,只不过对轩琅皇室的质地一般,也已然足够高等了。
然后戴上了张银狐狸面具。
她见他的第一面,还是留给新婚之夜,他挑起她的红盖头罢。
凌安一边想着,那寡情凉薄的眉眼晕染开一丝暖暖的笑意,驾着马儿在月下疾驰,背后伤口略有崩裂,他也感觉不到。
提前告知了苍狼王,苍狼王见到他的时候,很是意外,对这深情又有为的年轻人多了不少好感,见他毫无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