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来,我们谁又能是阿爹的对手呢?可是,他作为咱们的长辈,总不能回回都以经验胜晚辈的吧?所以,他一贯都是让着我们的。”
“二哥,你才是在胡说八道呢,”谈会兰听不下去了,“希哥哥年纪最小却能与大哥和三哥不分伯仲,还不能说明他厉害吗?姐姐,你别信二哥的话,二哥这个人,就是喜欢一碗水端平,谁也不得罪罢了。”
殷琬宁看着手里的砂糖橘,笑而不语。
谈会芳见状,又压低了嗓音,趁机关切一般问道:
“娇娇,你觉得呢?三个哥哥里,你最喜欢谁?”
这个问题一落地,谈会兰也来了兴趣,不由放下了手里吃了一半的橘瓣,凑过来,好奇地看向了殷琬宁。
幽州地处帝国东北,天干物燥,今日的郊外山下,因为这遒劲的秋风又格外干燥,殷琬宁捧起了面前的茶杯,学着谈会芳,同样也一碗水端平:
“你们都很好,我都喜欢,都喜欢的。”
说完,逃也似的猛喝了一口茶水,完全不像是个娇娇女郎。
三个哥哥……
谈会荣最是英武,可是空有一身武艺,头脑反应迟钝,像个莽夫一般;谈会芳脑子灵活又能说会道,虽长相身材俱是平平,但却是兄妹几个里最像水一样、浸润大家关系的存在;谈会英年纪轻,一身难以掩饰、喷薄而出的少年气,也是兄弟三人中长相最为出色的,不过他时常说话不假思索,惹得大家尴尬。
要真实而严谨地轮起来,刚刚殷琬宁的那番端水之言,并没有多少违心,即使知晓三个哥哥都是真心欢迎她回来、也愿意像对谈会兰那样对她好,她仍旧说不上,对他们有多少的“喜欢”。
“喜欢”这个情感太重,胆小如她,不敢轻易给出去。
而她身旁的谈会兰抿着嘴唇,正要指责她如此敷衍时,突然马蹄声哒哒,却是容向钦一手持着缰靷、一手持着弓过来了。
“今日运气好,我们刚进了林子不久,三哥便发现了一头颜色十分绮丽的麋鹿。”等骑着马走近了凉亭,容向钦这才利落下马,对亭中注视着他的三个人说道。
谈会兰心疼自己的竹马被秋日的艳阳晒了许久,自动自发、乖乖巧巧地倒了茶递上去,容向钦笑着接过,还顺手揉了揉谈会兰的头发,一饮而尽后,才接着说道:
“我们已经约定了,谁先猎到那头麋鹿,谁就是今日的赢家。我本来是在最前面的,但我运气不好,今天骑的这马,踩到了山里猎人放的陷阱。这马腿虽然没有受特别大的伤,但我也必须回来换马。”
一听到有五彩的麋鹿,谈会兰雀跃不已,一脸向往地拉着容向钦的衣袖,央着容向钦带她一起上山看看。
容向钦早就猜到了谈会兰会有如此反应,伸了长指,自然而然地将谈会兰坠在一侧的面纱拉起,替她戴好,笑着说道:
“这是你说的,但如果我因为载了你分心,没有猎到那麋鹿而输了,你可别偷偷掐我。”
谈会兰的双眼都笑成了两弯月牙,即使知道容向钦话里的宠溺和调侃,仍旧笑道:
“知道了知道了,希哥哥,咱们快出发吧,可别让阿爹和大哥三哥,趁着这个机会抢先了!”
很快,那两人一马的身影,便小到看都看不见了,殷琬宁目不转睛地望着,更是心痒难耐。
在此之前,她都只跟随陆子骥进过一次山,不说见麋鹿,除了那条毒蛇和蜘蛛,她什么都旁的野兽都没见过。
还有骑马,她更是只见过别人策马扬鞭,也不知在马上驰骋纵横,究竟是怎样肆意豪放的滋味。
谈会芳最擅察言观色,此时也自然看出了殷琬宁的心动,于是主动问道:
“怎么,娇娇也想一起去看看?”
殷琬宁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谈会芳闻言,一面笑着叫手下也牵了匹马来,一面接过那手下递来的马鞭,言语间不无宠溺:
“二哥可以带你一起进山,但二哥的骑射功夫不好,若是追不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