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 24 章(2 / 3)

常态啊,不过有几次离得近的有些不太正常,我也没怎么多想。”

靳子桀抿唇,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心里被一口郁结给堵着,还很生气,要不是手机没信号,他真想立马打个电话回去让靳家把那姓阎的手给剁了!

“嘿陈哥,”任驰嘻嘻哈哈地靠上来打断两人打的对话,“没想到你小名叫歌仔啊?”

陈千歌睨了余滇蓝一眼,后者一幅不关我事别看我的模样,回道:“什么小名儿,你听错了。”

“不是吧,我听得清清楚楚。”池野也凑上来说,“就是歌仔。”

真的服。

忆往昔,这个小名儿还是老爸给他取的,为什么会取这个小名,还源自于老妈当年特别喜欢刘德华。

老爸为此非常嫉妒老妈天天华仔华仔的喊,后来爱屋及乌,老爸也喜欢上了刘德华。

夫妻俩喜欢听粤语歌,喜欢看港片,生了孩子的名字都在比较出名的粤语歌当中取名,自此陈千歌的小名也被老爸喊为歌仔,说让他长成刘德华那么帅,叫老妈不要喊华仔了喊歌仔。

这小名儿陈千歌小时候喜欢,长大后就不太想让他们喊歌仔了,太幼稚。还有就是,他不想长成刘德华那么帅,他想长成陈冠希。

“我们可以喊吗?”池野又问。

“随便吧。”陈千歌叹了口气。

“不行!”余滇蓝第一个拒绝,“歌仔是我的专属称呼,你们谁都不能喊。”

“我偏要喊,”任驰跟余滇蓝唱反调,“歌仔!”

王连旭:“歌仔!”

池野:“歌仔!”

靳子桀静静地听他们在那喊。

“毛病。”陈千歌笑着骂。

余滇蓝吃了好大一个憋,“操!早知道我就不该当你们面喊。”

“那也办法咯,你都喊出来了,”王连旭说,“我们都知道了,况且陈千歌也说了随便,我们就要喊!”

“就要喊!”任驰跟着附和。

不过这股子精神气儿在爬了五个小时才到达山顶时,所有人都说不出话来了,累成了狗。一路上打打跳跳,并且快达到顶峰时一路的岩石非常陡峭,角度直逼九十度毫不夸张,不得已他们还用上了钢索,缠在树上拉着走,如果稍不留神踩滑了脚还是很危险的。

好在五个缺少经验的少年都特别给靳子桀面子的没有出什么差错,速度都很慢但是安安稳稳地登顶了,以至于在扎营时都恹恹的,没有了力气。

望远山的山顶是大鼓的形状,整体看起来很像山身是托鼓的鼓架,山顶就是鼓面特别平,没有一颗红叶树木,山顶和山脚就是两个景色,分裂成不同的景象。山顶一眼望去全是冒着小草的平面,与其说来到了山顶,不如说来到草原,奇妙的很。

临近黄昏,远处天边折射的光线拉长他们的身影,紫红色的晚霞像一大片火光燃烧了半边天,配上邻边山上的红叶树林,似乎抵达了另一处的世界,站在山顶上看日落的视觉效果太强烈了,他们顿时觉得爬了五个小时赶到太阳落山前看到夕阳很值。

“唔!”任驰张着胳膊大喊,身上的疲惫抛之脑后。

“太漂亮啦!”陈千歌也跟打了鸡血似的吼。

靳子桀把相机立在支架上,招呼他们:“打卡。”

相片里面是黄昏映着少年的脸。

看了没多久的日落他们就开始搭帐篷,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太阳落得飞快,晚霞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爬上蓝黑色天空的璀璨星河,隐隐约约还有分裂天空的银河线,不过天色还没有完全黑,所以那条银河链不是特别明显。

任驰把火锅底料搬出来,又让他们惊讶了一次。

“真他娘都是人才。”靳子桀竖了个拇指。

山顶上没有柴,他们用带的煤气和炉头搭锅,带的纯净水还剩的有很多,把任驰的火锅底料放进去煮火锅。

陈千歌在回帐篷拿东西时看见靳子桀叼着一根烟站在不远处背对着他们,他面前就是乌漆嘛黑的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