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0(30 / 34)

下,上面出现了阎骁的脸。

“怎么他的是正常照!一点也不丑!”陈轻舟抗议。

阎骁听见后也凑近来看,是他坐在椅子横杆上的照片,还有一张是他刚才在厨房做饭的情形。

他看向林知乐。

林知乐从陈轻舟手里夺回手机,抡起拳头捶他,以表示愤怒,特地避开了阎骁的目光。

阎骁脸上笑意更深,但没有多说,“饭应该好了,我去厨房看看。”

陈轻舟还在林知乐手下求饶。

“崽儿。”

过了会儿,厨房传来阎骁的声音。

林知乐不知怎么,被他叫外号,有种异样的心惊肉跳的甜蜜。放下手里的牌,匆匆跑去厨房,“怎么了?”

“你想在哪儿吃,”阎骁问,“室内还是室外?”

“可以在小院里吗?”林知乐扭头看了眼外面,夕阳西下,风景很好,今天又比较暖和。

“可以,让他们把桌子收拾出来,就在外面吃。”

院里的圆桌摆下了一道鲜菇鲫鱼汤、清炒虾仁、糖醋里脊、醋溜土豆丝、干锅花菜,色香味俱全,众人对阎骁刮目相看。

阎骁在厨房里就已经先给林知乐喝过鱼汤试味,林知乐说好喝,对阎骁的厨艺有了新的认识。

“之后你如果有想吃的菜,可以来这边,我做给你吃。”阎骁说这话时,抽油烟机发出嗡嗡的噪音,小院里斗地主吵吵嚷嚷的动静没有消停。

这一刻,厨房很安静,阎骁说话的样子随意,但林知乐又觉得他好像很认真,并不是在说客套话。

“你都会做吗?”林知乐问。

“不会做的也可以学。”阎骁没有夸海口把话说太满,他手臂越过林知乐,取走他身后橱柜里的碗。

程江从外走进来帮忙端菜,打断了两人饭前的这段交流。

桌子上的菜非常受欢迎,五个男生把饭菜都快要扫荡干净,他们吃得闹哄哄又美味,吸引了路过的居民楼住户,和一条狗。

雪白的萨摩耶把脑袋卡在院门的栏杆上,摇着尾巴,露出天使般的微笑。

率先吃完的林知乐走过去观望。

“可以摸的,没关系。”萨摩耶的主人是个穿着粉色卫衣的年轻男生,把狗狗的牵引绳拽在手里。

林知乐这才伸出手撸狗。

“它喜欢别人摸。”粉卫衣说。

萨摩耶果然在林知乐的手掌下主动蹭来蹭去,十分讨喜,蓬松的毛发像一团被风吹乱的棉花糖。

阎骁和陈轻舟手里还端着饭碗,也过来围观。

萨摩耶有点人来疯,愈发伸长脖子往院里凑,阎骁从内解开院门的锁扣,放它进来。

粉卫衣的视线在几人当中锁定了阎骁,“你是新搬来的吗?”

阎骁闻言抬眸,对方又说:“之前住在这里的是一对老夫妻,前几天看见你搬东西进来……”

阎骁朝他点了点头。

“我住三楼。”粉卫衣朝楼上指了指,他看着几个年轻男孩猜测:“你们是高中生吗?还是大学生?”

“高中。”陈轻舟抢答。

“我是科大的学生,学编导的。”

清州科技大学,离这里确实不算远。

现场唯一一个怕狗的人是程江,他离萨摩耶较远,因白蹭了一顿晚饭而打算主动洗碗,对阎骁他们喊:“你们吃完了吗,吃完了就把饭碗送回来——”

萨摩耶直冲程江撒腿而去,被粉卫衣勒住。

程江吓了一跳。

“它叫饭碗,以为你在叫它。”粉卫衣解释说。

“这名字还挺有意思。”陈轻舟说。

粉卫衣的手机响了,接了通电话,“……嗯,嗯,马上来,饭碗不舍得走……”

挂断电话,粉卫衣给几人打了个招呼,说朋友在小区门口等,强行把狗抱走。

狗比人壮,背影看着心酸又搞笑。

程江观望了几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