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回来的?吃饭了没有?”
他仰着头,一张俊朗非凡的脸蛋暴露在不算亮的灯光下, 光线穿过棱角分明的下颌线, 吸引着苏小春不由自主抚上那一片肌肤,心跳的震动通过温热的血管传到她薄薄的指尖肌肤上,让她又重重摩擦了下。
“刚回来, 还没吃饭呢。”
她眼神有点飘忽, 心不在焉的回答着。
没看到人的时候还好, 现在看到人了,就挺想亲亲他的。
她从来都藏不住情绪,眼神中似乎带了点欲望,攀上纯真的眼眸之中。
赵翎喉结快速滚动了几下, 微哑着嗓子。
“你坐,我去给你打菜。”
苏小春乖乖坐在凳子上, 眼睛一直跟着赵翎。
他个子在军人当中算高的,胳膊长腿也长,肩膀宽,把军装穿得很支棱。到腰中间扣了条宽腰带,勒出一段劲瘦的窄腰。再往下就是一双大长腿,这到了秋天,他们的鞋子也换了,是一双靴子,裤脚收到靴子里,看起来格外帅气硬朗。
当兵久了,他走路很板正,鞋子踩在地上发出很规律的声响。苏小春不太注意别人走路姿势,她就是觉得赵翎走路的样子太好看了。
拿餐盘的样子好看,弯腰给她弄菜的样子好看,修长手指握住餐盘端着回来的样子也特别好看。
“怎么这么帅啊?”
苏小春捂着脸,花痴的盯着自己家那个连背影都特别帅的男人。
呜呜呜呜,这么帅的男人,是她的老公诶。
赵翎回来时也一直盯着苏小春,她头发扎成一根高高的马尾辫,刘海微遮住光洁的额头。上身穿了件他没见过的湖蓝色的毛衣,比较宽大的款式,衬得她个头小小只。这个颜色很漂亮也很温柔。当她双手捂着脸眼睛亮亮的看着自己的时候,赵翎难得有点不自在。
以前赵翎是不理解久别胜新婚是什么意思的,在他这,一直认为就算结为夫妻,那也是两个非常独立的个体。大家可以各自追求自己的革命事业,为自己为国家努力奋斗。
不在一起也没关系,俩人是朋友是战友,在空闲的时间联系下就行了。
就好比他爸妈,从他有记忆以来,他爸妈就非常忙碌,为这个国家的发展,十天半个月碰不到面都是正常的。
大概是他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所以他没有想过,结婚后要跟自己的妻子腻腻歪歪的,那不是他的作风。
然而他碰到了苏小春,一个自己说一句她要顶三句,还很没有良心的小姑娘。
仅仅只是分离了一个星期都没到而已,他就整天不得劲,不忙的时候就念着她想着她,还要因为她长时间没给自己回话生气。
她一回来,自己什么气都没了,就好像这人在眼前,就足够了。
甚至,还因为她久久注视着自己而感觉脸红不自在。
苏小春没发现他的不自在,当赵翎把餐盘放到她面前后,她就乐颠颠的对赵翎飞了媚眼。
“谢谢你,我亲爱的老公。”
小嘴比抹了蜜糖还甜,赵翎手一顿,瞪了她一眼。
“快吃。”
诶?这态度不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