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多大,最多长个一百多斤,再怎么喂食也不长了。
猪肉不好吃,猪又养不大,养猪不划算,养猪的自然少了。
想一想,她有十七年没吃过美味的猪肉了。
各种调料这几年她都寻到了一些,现在就等着猪长大了。
在这个庄子上,郑远钧付出了很大的心血,效果也很明显。
三年来,庄子一点点变样,显出了勃勃生机,再也不是刚来时的样子了。庄子里水稻长势喜人,鸡鸭成群,小猪们在茁壮成长,庄民们干活热火朝天。
这个庄子就相当于是郑远钧的公司,是她一手建立起来的公司,是她以后安身立命的根本,更是她的家。不是都督府那个家,那个家是大家一起的,这个家是她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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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是郑远钧常待的地方,布置得很精心,很合她的心意。
房间隔成两层,外面是书房,可以办公,或者开一个七八个人的小型会议,里面是她的卧室。这会儿,书房里坐了三个人,她、她外公、周大夫。
鲁老爷还在回味皮蛋的滋味,咂咂嘴:“钧儿,你想的吃食就是好,方便面好,这皮蛋更好,你这是随了谁呢?”
“你娘没这厨艺,你外婆只会种地,真是怪了,这书上还讲怎么做饭做菜的?”
“哪本书上写的?还在吗?给我看看。”
“一本旧书,几年前看到的,早不知道扔哪儿去了。”郑远钧对这样的问题的回答已经很熟练了,总之方子都是从书上看到的,书都不见了。
鲁老爷闻言摇摇头,一幅可惜的模样。
周大夫在一旁若有所思,盯着郑远钧:“和那本医书,一起扔了?”
郑远钧:“……”
周大夫怎么老记着那本医术呢?这都快要三年了,这个坎是过不去了吧?
周大夫原本在隔壁安佑县行医,尤其擅治外伤,但传得更远的是他怪诞的名声。
传说他喜欢解剖动物死尸,剖开肚子,把里面的内脏翻个遍,仔仔细细地查看。
有时还把肠子什么的切掉一截,然后又把内脏一一的按原位塞回肚子,再用针线缝起来。
一边缝他还一边嘀咕,说什么人不能就这么直接剖开,要先麻痹,还要想办法让血流少些。
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听着就让人不寒而栗,可止小儿夜哭。
于是,周大夫残暴怪诞的名声传得更远,传出了安佑县,传到了周边县城,传到了郑远钧的耳朵里。
郑远钧一听到,立刻惊为天人,这不是绝好的研究型人才吗?又大胆又敢于创新,太好了!
她立马赶往安佑县,要把看中的人才揽于麾下。
赶到安佑县却惊闻噩耗,周大夫昨晚去义庄偷死尸,被人发现,下了大狱。
幸亏郑远钧是妥妥的官二代,这才把他捞出来,送到鲁老爷庄子上,加入了庄子上的研究团队,让他去专心研究医学。
郑远钧想着,虽然她老爹和她大哥这两年从没来过庄子,但万一哪天他们心血来潮,撞过来了呢?
所以最重要的秘密,不能放在自己的庄子里,于是她把研究团队放在了她外公庄子里。
两个庄子离得近,她往来方便,同时暴露的危险性又大大降低了。而且她外公常年待在庄子里,可以给她照看着研究团队。
这两年在鲁老爷庄子上,周大夫过得是有滋有味。
郑远钧给了他一张人体骨骼头,上面标明了各个人体器官的位置,还有大大小小的血管的分布流向。
周大夫拿着这张图,如获至宝,如痴如醉,从此对郑远钧死心塌地,在鲁老爷庄子上扎了根。
唯一让郑远钧烦恼的是,周大夫总是追着她问,那本医书除了人体骨骼图,还有什么,书是什么时候看到的,是谁写的,扔到哪儿去了,……
这会儿,周大夫正牢牢盯着郑远钧:“你怎么总能看到一些奇书呢?”
他摇着头,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