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她以为林茉怕耽误她工作,所以不让跟着的。可现在她已经说清楚了,不用上班。而且是眼瞧着就到了下班的点了。
林茉……
这话,让她咋跟路巧晴说明白呢?
大家是去捉奸,不是去干什么好事。
路巧晴还没结婚呢,过去不太合适。
把这个意思一说,路巧晴当然不能同意了。
“你不是也没结婚?”
林茉微微扬起下巴,“可我有对象了。”
路巧晴……
这个,那真的是无法反驳。
这年头怎么回事儿啊?
没对象真是时时处处受到歧视。
看到路巧晴懊恼的样子,林茉忍不住偷笑。
其实有没有对象的,只是借口。
她和路巧晴的区别就在于,林茉来自于现代社会,虽然没有实际经验,各种信息轰炸之下,对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儿呢也不算陌生。绝对不是个小白。
但生活在这个年代的路巧晴却不一样。
这个年代封建闭塞,路巧晴很可能什么什么都不懂。
到时候真的去听墙角,不是很尴尬?
再说了,路副厂长也会在,到时候,父女两个一起听墙角,只是想一想那个场景,林茉就替自己好朋友尴尬。
所以,好说歹说地,可算是把路巧晴给劝走了。
路巧晴一步三回头,嘱咐林茉明天一定要把看到听到的告诉自己,这才恋恋不舍地走了。
送走了路巧晴,再回头,办公室的门也开了。
路副厂长率先走出来,身后跟着周向海。
林茉不由自主地先看向周向海,后者对她点点头,林茉放下心来。
路副厂长四处一看,没有看到路巧晴的身影,问道:“她哪里去了?”
林茉:“叔叔,我让她回家去了。可能一会儿不是很方便。”
“对对对,哎呀,茉茉,你可真的是做到叔叔的心坎里头去了。”
路副厂长刚才和周向海定了个小小的计划,刚才就在想,怎么把自己闺女打发走呢。他知道闺女的性格,大大咧咧,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
一直到出来,他都没有想出来,该用什么借口把路巧晴打发走。
没想到,林茉提前把这个事儿给做了。
这姑娘,真的是太通透了。
路副厂长提出三个人去国营饭店吃饭,林茉没有拒绝。
毕竟今天晚上有计划,三个人若是在厂里逗留,吃饭什么的,难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若是传到正厂长的耳朵里,就不好了。说不定,会打草惊蛇。
所以,还是出去吃比较安全。
三个人两辆自行车,去了国营饭店,很随意地点了几个菜。
大家心里有事,吃饭也很是心不在焉。
终于等到天黑,路副厂长有点坐不住了。
“向海,咱们出发吗?”
虽然他和周向海只见了短短的几个钟头,可是,对方的人品,对方的谈吐,对方思维之敏捷,都让路副厂长十分欣赏。
所以说话的时候,他对周向海十分客气。
周向海摇头,“叔叔,还得再等一会儿。”
路副厂长四处看一看,并没有发现有人注意这边,于是压低了声音问:“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他们会不会跑了?”
人说捉贼捉脏,捉奸拿双,就是去的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