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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膀宽阔,很潇洒地抱着吉他,自然轻松的表情,眼尾的疤很嚣张,淡淡看过来的目光,比窗后那束阳光,更直接更耀眼地射进岑肆的眼睛。

岑肆看呆了,喃喃地说:“僵尸,你变了。”

江识野确实是变了,写歌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19岁那天,岑肆对他说:“每个人的花期不一样,你还需要开窍。”这段时间,江识野就觉得自己摸到了那个“窍门”,灵感都不需要想,无休无止地灌进脑子里。他知道这是为什么,不只是因为专业教学的两年——

更是因为他一个见识短浅的小城少年远赴留学,他在极光下做过爱在地中海潜过水,见过最壮丽的冰川躺过粉红色的沙滩,他的生活印象里不再只有枫城、庆市和京城,还会想到从阿尔卑斯山间到阿姆斯特丹岑肆的吻。

以及,他差点儿失去他的爱人。

江识野永远无法忘记病床边岑肆的手如何盛满他的眼泪,因此无法忘记圣诞集市他睫毛里的雪。失之毫厘的生死离别让他迅速成长,无论是身心,还是人生观。

所谓开窍,只是因为经历。

经历得多了,他自然就成长了,歌词还是曲风,潜移默化地,也不再仅限于小情小爱,虽然好像还是那么矫情,但总感觉——

就是更有格局了。

岑肆抱着膝盖静静地听他的歌,运动长垫是他的观众席。他的颓废一扫而空,眼睛越来越亮。

在致乎里他说他老婆并肩MJ,虽然很夸张,但是此时此刻,他却百分百笃定——

“江识野,赶快重新出道吧。”

“这次你不一鸣惊人,我就不姓岑。”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一直在感冒,乱七八糟地更新了段时间。呜呜我已经不敢做出稳定更新的承诺了,反正我就是比较随缘,但我还是决定宣告,调整作息的我以后都是每天九点到十点左右更新!至于我能不能做到,我……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