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 5 章(2 / 3)

软语 折枝伴酒 6829 字 1个月前

狗见到生人便猛吠。

姜思茵想起自己半夜听见的那两声狗叫,怎么那么晚,他居然还出去遛狗吗?

姜思茵正和大狗两两相望,男人清越温和的嗓音飘过来,隔在人与狗中间:“吃早餐了吗?”

家里连瓶矿泉水都没有,姜思茵不会说谎,认真地摇了摇头:“没吃。”

“正好我多做了,一起吃吧。”孟清时把手里的两个餐盘放在餐桌两边,大狗摇着尾巴跟过去,刚要跳上椅子,被他轻轻呵斥:“富贵。”

大狗的动作戛然而止,委屈巴巴地瞅了他一眼,接收到主人的命令后,乖乖退回去,走到放狗碗的阳台。

狗碗里的早餐也很丰盛,有他刚才切的肉,还有鸡蛋羹和骨头。

姜思茵和狗四目相对,不禁有了些恻隐之心,问道:“它叫富贵?”

“嗯,桐桐起的名。”孟清时帮她拉开身旁的椅子,“坐吧,别客气。”

姜思茵点点头,心想这名字果然跟他的风格极不相符,又问:“那它平时……都和你一起吃饭?”

孟清时迟疑了几秒,笑着承认:“嗯。”

姜思茵看了眼富贵,对上狗狗充满希冀的眼神,顿时有点内疚:“没事的,你让它来吧,我不介意。”

怕他不信,补充道:“我很喜欢小狗的。”

孟清时勾唇笑了一下,语气也夹着温柔的笑腔:“它可不是‘小狗’。”

姜思茵无比认真道:“大狗也喜欢。”

孟清时望着她,似乎在探究这话的真假,片刻后见这姑娘一脸真诚,自家狗也实在是可怜兮兮,估计这会儿心里正想不通为什么家庭地位突然变化,于是起身走过去,拿起狗碗:“富贵,过来。”

大金毛眼睛一亮,屁颠屁颠地跟过去,跳上他旁边的椅子。

狗碗刚被放在桌面上,就迫不及待地开吃。

姜思茵看着大狗满足的样子,也忍不住温柔地笑起来:“它好可爱啊。”

只不过她一直看着狗,并没发现孟清时望着她的眼神同样温柔。

孟清时手艺不错,把简单的三明治做得营养丰富又美味,还现磨了豆浆,甜度也把控得刚刚好。

姜思茵吃的时候就天马行空地想着,如果他不去当医生,应该也会是个成功的厨师。

一些优秀的人总是各方面都优秀,还让人嫉妒不起来。

他拥有一切令她羡慕的东西。

受人尊崇的工作,应该不菲的收入,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有一条可爱的狗。

无比优秀而圆满的人生。

姜思茵小时候家里也有一条狗,是爸爸送给妈妈的定情信物,一只血统纯正的柯基。晚上会和她一起睡觉,早上会舔她的脚板心,见证她从一个小奶娃长成小姑娘,从被它拉着摇摇晃晃地跑,变得能轻松控制狗绳,负担起每天遛狗的任务。

那只狗名叫贝贝,姜思茵一度以为贝贝会永远陪着她。

结果是贝贝没有,爸爸也没有。

贝贝十五岁的时候寿终正寝,姜思茵亲自在家后院挖了个坑把它埋起来,还给它立了块碑——

是一块小小的木牌,她亲手用刀刻上贝贝的名字,还因此划伤了手。

再后来,贝贝逐渐被家里人遗忘,只有她每年会在贝贝生日那天买一个罐头放在墓碑前。以前她天真地以为老天爷可以带给贝贝,但长大后才知道,罐头应该都是让野猫给吃了。

她和妈妈离开冯家的时候,是贝贝去世第三年。

不知道那块墓碑如今还在不在。

手背忽然感觉到温热濡湿,姜思茵从回忆里醒过神来,是富贵正无比亲热地舔着她手背。

这条狗真的很乖,她进门时不喊不叫,没过多久就把她当成信任的朋友,如果不是主人给了它足够的爱,应该不会对人类如此不设防。

姜思茵抬眸看了看在厨房清洗的男人,穿着家居服和围裙的孟清时和穿衬衫白大褂时很不一样,彼时清冷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