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提着两袋早餐。
初阳走到他面前,微微低着头。
张阅宁看了一眼初阳的裤子,黑色休闲的,不算紧身,但也不宽,便说:“走吧。”
初阳跟着他下楼梯,问他:“我们去哪儿?”
“去马场。”
“啊?”
“我们去骑马。”
张阅宁带初阳去了一家私人马场,路上他便和初阳介绍了一些骑马的要领。他本以为初阳会懒洋洋地说他不会不想学,然而初阳只是点头说好。
马场主人是个短头发的中年女生,长得英姿飒爽,她先牵了一匹栗色的来到俩人面前,将手中缰绳递给初阳道:“试试?”
初阳疑惑地看着她。
张阅宁道:“你牵着它走走,和它互动互动。”
“哦。”初阳接过缰绳,与马对视。
初阳:“……”
这匹马精而高,155公分左右,它虽然扬着脖子,但眼神很温柔。
初阳认出来这是摩根马,他在书上看到过,这种马匹曾在美国很受欢迎,未经训练之前就有着天赋异禀的步伐,其祖先justin morgan在当时各种赛事中从未输过,这种强大的基因完美地遗传给了子孙,因此初阳眼前这匹叫做maren的,一定跑得也非常快。
“我骑这匹?”他忐忑地问张阅宁。
张阅宁忍不住笑道:“怎么,怕了?”
初阳嗤笑道:“谁会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