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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凌晨伏案而死。

宋邺死后,这本书也到了结局。

作者以赞叹的笔触写下尾声:所有人都会记得宋氏集团这个庞然大物的缔造者,这份以死亡为代价换来的成就,使他达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不伤不灭,不死不休。

……

不知道过了多久,秦知意挣扎着从梦中醒来,她骤然睁开眼,对上了宋邺那双黑沉沉的眼眸。

对方正靠在床头用笔记本电脑工作。

“几点了?”秦知意哑声问。

“七点。”

“你几点醒的?”

“五点。”

秦知意不知道说什么好,大概能睡四个小时对他来说已经是习惯了。

但是这样下去会死掉的啊喂!!!

秦知意伸出手试图将他的电脑合上,宋邺用手掌撑着屏幕,不明所以地看过来。

“吵到你了?那我去书房?”

秦知意眼神复杂,不知道该说什么。

难道要说“你知不知道再这么熬下去你只能活到43岁”?

秦知意叹了口气,换了种说法,语重心长道:“老宋,按你的年龄——”

秦知意卡了一下,“你是四十岁吧?”

宋邺面无表情,“三十九。”

原来前段时间是三十九岁生日啊?也就是说还有四年好活,惨。

秦知意继续劝道,“大多数人一般只能活七八十岁,你现在三十九,都黄土埋半截了还那么拼命做什么,前半辈子够努力了,后半辈子好好享受人生才是正道啊!”

宋邺不说话,眼睛依旧看着电脑屏幕,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

秦知意坐起身,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的电脑扒拉到一边。

“宋邺,你喜不喜欢工作?”

宋邺直视着她,干脆利落毫不犹豫道:“喜欢工作。”

脱口而出的速度像是条件反射。

“哦,这样啊?”秦知意眯了眯眼睛,又问,“那你喜欢我吗?”

宋邺的眼神像被烫到了一样,迅速移开目光,抿唇不答。

秦知意:“好吧,看来你不喜欢我,那挑个良辰吉日去离婚。”

宋邺一震,死死攥住她的手腕,“不行。”

“你又不喜欢我,咱俩没感情,为什么不离婚?”

宋邺艰难地开口,“我没说不喜欢。”

“那你说喜欢啊。”

宋邺张了张嘴,却死活都说不出来。

秦知意:“那你就是不喜欢工作。”

“错了。”宋邺斩钉截铁用力道,“我喜欢工作。”

“那就奇怪了,如果你确确实实喜欢我,但是死活都说不出口。可是对于工作就能将喜欢说得轻而易举?”

“所以,到底什么才是你真正喜欢的?”

秦知意现在已经弄明白了,剧情的影响真的无比强大。

为了将宋邺打造成一个工作机器,完成事业流男主的终极目标,剧情无视人的天性,从小就灌输给宋邺为工作而活的意识。

如果当年的宋老夫人再狠心一点,考100分会被打骂,幼时的宋邺也会下意识选择100分,而不是可以受到奖励的90分。

因为他其实没有别的选择。

事业流男主最怕的就是“玩物丧志”,所以他对真正喜欢的事物,比如儿童时期那些礼物和玩具,都开不了口,说不出想要。

日日夜夜放在眼前看着,是他表达喜欢和留住这些东西的唯一方式。

宋邺为工作而生,但当他完成了既定的事业目标,唯一等待他的结局就是死亡。

这是生而为死的一生。

这人确实够倒霉的,秦知意可怜了他一会儿,但有些事还是得说。

“昨天花篮怎么回事?”

宋邺从屏幕中抬起头,沉声道:“也没什么,就是觉得碍眼。”

秦知意:“大家都是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