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霁喜欢洛昔,这很正常。
洛昔确实过分有魅力。
但整个宇宙之中也只有人类会如此而已。
生命的形态越高,时间也就越无意义,更遑论低维生物犹如烟云的爱憎。
太渺小了,太短暂了,在将自己剥离出人类的躯壳后,谢初霁甚至无法感觉到所谓的情绪波动。
可即使如此。
他发现今日身为seraphim的自己仍深爱着洛昔。
在无法理解爱为何物的前提下——
一方面傲慢于他以如此光辉完美的形象出现,不至于在洛昔面前失态。
另一方面。
他在嫉妒。
嫉妒一天之前,身份尚在人类范畴,能被恋人全心意接纳——甚至承诺过早安吻的自己。
洛昔好像把这件事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