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真的只是一个单纯的炮灰。
那怎么办呢?
作为一个社畜,一个老油条,凌从灵当下便决定,她……
躺平吧……
什么复仇打脸线,她不走了,事业线……她就是因为搞事业猝死的,穿书了还搞什么毛线的事业,躺平不好吗?
看了眼,现成的家,什么都有,欸,开局就有房子。
至于女主和她的那些小情人们……
拜拜咯,不跟你们玩。
然而凌从灵忘记了这世上有种定律,叫做墨菲定律。
当你不想发生某件事情的时候,这事就必然会发生。
这世上任何事情,都是有缘由的,就像她穿书一样,她可以选择避开剧情,但是剧情不会避开她。
所以当故事的另一个主角出现在凌从灵面前的时候,她绝望了。
“我可以喝口水吗?”
凌从灵看着面前这个人畜无害的假装讨口水喝的……女孩(变态),目光往她头上看过去。
只见她头上冒出了一个发光的牌子,上面写着:
魔尊:徐卿轶
嚯,凌从灵挑了挑眉。
这名字可真熟悉。
这特么不就是女主的官配吗?
女主的官配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说起徐卿轶这人,她就是一个奇葩。至少凌从灵看书的时候,一直觉得她是个奇葩。
人家魔尊都是要灭掉所有人,成为第一什么的,她倒好,她最大的愿望,竟然是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是的,魔尊,要谈恋爱。
而且还是很纯情的那种。
不知道是哪个狗血的作者写的设定,杀人如麻的魔尊竟然想跟人来个纯情的恋爱。
这根本不符合人设!
人对她们来说,不该是一具毫无吸引力的尸体吗,为什么还想着搞感情?
比起魔尊徐卿轶在恋爱上的向往,对比自己,凌从灵觉得自己都好无情。
总之,她看着面前这个看似乖巧的变态,内心一冷笑。
她就是用这种人畜无害的样子去勾搭女主的吧?
“可以吗?”
如果不是名牌闪闪发光提醒着凌从灵,面前这个人是个变态,凌从灵还真的看不出来。
演技可真好,现在魔界都这么卷了么,当魔尊还要会演戏?
“不嫌弃就喝。”
凌从灵给她倒了一杯水,递给了她。
现在不是挑明身份的时候,她就假装自己瞎了,看不见得了。
徐卿轶乖巧的捧着水杯,小口小口的喝着,彷佛真的口渴了。
“呀,你受伤了?”
她诧异的看了眼桌子,那桌上还留着凌从灵还来不及收回去的匕首,嗯,曾经插入她腹部的匕首。
换句话说,这匕首……应该算是她的陪葬品。
如果徐卿轶来早一点,估计能碰见女主。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哦。”
然后徐卿轶就真的没问下去了,两个人面对面,坐下来,各自喝着杯里的水。
凌从灵是个话痨,她不喜欢场面太尴尬了,而且,魔尊来这里的目的她也不清楚,她怕面前这个恋爱脑一不对头,就开始发疯噶了她,于是她咳嗽了两声,对她说,
“要听故事吗?”
咦,徐卿轶瞪着她的大眼睛,看上去非常的纯良和天真,那双眼里,非常的干净,彷佛写着:
还有这等好事?
然后凌从灵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布袋子,布袋子打开,是一包南瓜子。
“嗑不?”
徐卿轶好像没见过这玩意,不知道怎么动手,于是凌从灵就很自觉的给她剥开。
“山下有个土财主,多年前做生意,他的管家为了救他,和山贼同归于尽了,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于是土财主就把他的家人也一起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