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嘉:“我不能接受精神出轨。他没有身体出轨,或许是因为没有条件,胆子不够大,比较理智,思考到身体出轨会留下实质证据,因此付出代价。但精神出轨不受法律约束,也没证据可以证明,除非他自己承认……我觉得精神出轨的人更阴险,他是在欺骗我。”
这倒是和苏嘉的性格很吻合。
于樱笑道:“我已经用实际行动回答了,我不能接受身体出轨。”
韩清比较纠结,也比较完美主义,她是做律师的,更擅长怀疑和做“思想警察”,毕竟法律是非常讲究主观意向和动机的。
韩清说:“我觉得两者不可分开。一定是他主观上先变心了,才会有实际行动,所以是先有精神出轨,才有身体出轨。”
看,这里只有四个人,观点已经无法统一了。
叶沐没有给出自己的答案,她怕说出来会吓大家一跳。
可于樱却追问道:“你呢,小沐?”
叶沐这才委婉地表达:“我想,我会因人而异。”
韩清:“你的意思是,看对象是谁,有的会介意,有的不在乎?”
叶沐:“呃,差不多吧。”
于樱完全不能理解:“不在乎是不是意味着不爱?”
叶沐回答不上来。
苏嘉:“不在乎的话,还会维持关系吗?”
叶沐摇头:“我可以让给对方。”
于樱:“那你还是在乎的呀。”
叶沐没接话,她很难解释,这样做不是因为被伤害了进而选择自保,而是出于一种“没必要去争抢、捍卫”的考虑。
男人有的是,两性关系无处不在,何必要跟别人吃同一个碗里的食物呢?
她换一个碗就是了。
不过她的想法和于樱的情况非常不一样,周子涛原本已经是法律上认定的只属于于樱一个人的“碗”,于樱在法律上“得到”了他,可事实上呢,有人把筷子伸了进来。
至于她……
叶沐设想了一下,如果自己有一天选择婚姻,遇到这样的事,她或许也无法做到“不在乎”,她也会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了。
正想到这,韩清问道:“还有一个问题是什么?”
叶沐醒神:“哦,还有一个是,呃……如果出轨的是女人,比如咱们之中的某一个,不管是精神还是身体,大家会是什么心理呢,会不会希望另一半原谅自己?”
这个问题一出,集体再次沉默。
于樱:“我不会干这种事。要开始一段,我会先结束上一段。”
叶沐:“可是感觉说来就来呀,如果不是对下一个人有了感觉,也不会想到要结束上一段吧?如果就是在一段关系里,喜欢上另外一个人呢?”
于樱:“那就跟对方说清楚,我不爱他了。”
叶沐:“分手倒是容易,但如果是在婚姻里呢?”
于樱:“那我会做好自己的思想工作,不会因为喜欢别人就跟他离婚,日子还是要过的。”
苏嘉接道:“这样似乎就是精神出轨了吧?”
于樱没接话。
韩清这时说:“如果是我,我会做到让对方不知道,看不出来,也不会留下证据。”
于樱:“呵,如果老周能有这种‘本事’,可能我们的结果会不一样。偷吃还不知道擦干净嘴。”
苏嘉突然来了一句灵魂拷问:“我觉得这有点复杂,万一我两个都喜欢,怎么办?我想,我可能会希望两方都原谅我。”
叶沐“噗”的一声笑出来。
苏嘉推了她一下:“就只举个例子,你不要笑。”
……
讨论的最终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没有标准答案,这就是答案。
但经过一番闲聊之后,叶沐的心情是愉悦的,晚上和沈之越一起在民宿户外散步的时候,她还笑着分享了几段小插曲。
沈之越基本都在听,始终带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