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毕竟是一条人命,不能坐视不理,筱雨芳用最快的速度烧了一壶水,拿出那两个准备给弟弟加菜的鸡蛋,再捎上一个硬梆梆的窝窝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把这小子给救醒了。只是姐弟俩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救的竟然是个疯子!
看吧,那个疯子现在正发了疯似的又跳又叫,一会儿放声狂吼:“我操,明末!!!老天爷,你是成心要玩死我是吧!?”一会儿跳到土丘上挥舞着手臂狂叫:“打个雷吧!打个雷劈我,把我送回现代吧,我才不要在这个乱世呆下去!”再过一会儿,吼得更响了:“如果你真的想要我的命,干嘛不干脆一石头砸死我,非要把我丢到这么一个人命比蚁贱的乱世来!”姐弟俩吓得够呛,筱君完全没了作为未来黑帮小弟的威风,整个人蜷在姐姐怀里,牙齿直打架:“姐姐……这个人……人……是疯、疯、疯子!”筱雨芳一个劲的安慰弟弟要他别怕,其实自己怕得更厉害,硬撑着而已。
杨梦龙没疯,不过也快了。他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作了什么孽,兴致勃勃的去一趟燕山,结果把自己给折腾到明末来了!我的老天爷,“宁做太平犬,莫当乱世人”这句话是闹着玩的吗?特别是在明末,外有女真虎视眈眈,年年寇边,内有流民作乱,天灾人祸接连不断,在这个世道,连想当个苦哈哈的农民都是奢望,鬼才知道什么一波流民杀过来,抢光你仅有的一点粮食,牵走你的牲畜,然后裹挟着你扑向下一个目标,美其名曰:“欢迎加入义军!”然后呢?没有然后了,你会被当成炮灰,拿着最简陋的武器冲向城墙,用自己的尸体填平壕沟,拿自己的命去消耗守军的箭枝火药,如果不幸挨上一箭,或者被石头砸中,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要是侥幸打赢了,顶多也就换来一顿饱饭而已,战利品什么的没你的份,吃过这顿饱饭,继续朝下一个城镇进发,直到将那个城镇打下来,才能吃上第二顿饱饭,要是打不下来,那就饿着吧,要不怎么叫“饥兵”呢?这样的命运,仅仅是想想都不寒而栗。老天爷,老子跟你有多大的仇啊,居然把我丢到了这样的乱世来!
发泄了一通,杨梦龙垂头丧气的认命了。不认命也没办法,再怎么吼也改变不了事实,反倒会把肚子里那点食物早早的折腾干净,然后继续饿肚子。事实上,这几天的所见所闻已经让他有了一点心理准备,毕竟在现代社会,在中国,是不可能发生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的,现在谜底揭晓了,总算不用再迷茫了。乱世就乱世吧,咬咬牙先混着,没准会有转机,一场雷雨,一场大雾,一场风暴,就把自己带回了现代呢?又或者这只是一场梦,一觉醒过来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呢?穿越都是这样写的嘛,先想办法活下去,只要还活着就会有希望。不得不说,这家伙是个乐天派,神经特别粗,换了别人碰到这么倒霉的事情,不疯掉也会傻掉,他只是咆哮了一通就冷静下来了,难得,难得!
冷静下来之后,他硬挤出一丝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像模像样的朝筱雨芳拱了拱手,说:“多谢小姐出手相救,一饭之恩,没齿难忘。刚才在下情绪失控,吓到了小姐,实在是抱歉。”
咦,疯子居然知道自己发过疯?还有救,还有救!筱雨芳还了一礼,说:“杨公子不必客气……不知道公子打算去哪里?小女子别的忙帮不上,帮忙指指路还是可以的。”那意思就是你可以趁早滚蛋了,别留在这里吓坏小孩子。倒不是她冷漠,刚才杨梦龙的表现实在是太吓人了,把她给吓到了,这么可怕的家伙,还是离他远一点为妙。
杨梦龙看了看天色,哦,那轮惨白的太阳已经开始西沉了。他说:“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实在不知道去哪里才好,再加上天马上就要黑了,不知道能不能先到贵庄逗留片刻,买点东西吃?”
筱雨芳暗暗翻了个白眼,这家伙的脸皮还真厚,越是不想让他到筱家庄来,他越是要凑过来!没办法,她无权把人家撵走,只好说:“欢迎,欢迎。往前走上几里路就到村口了,很近的。”说完带着筱君快步往回走,那样子有点像是逃,下意识的想离这家伙远一点,免得他又发疯,吓坏人。杨梦龙挠挠头,跟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