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那时候的高蟹自己也是个小混混,狗仗人势,人仗狗势,在小地方横行乡里。
再晚两年,估计就是被打黑除恶直接抓进去的那种。
谁想到一不小心遇到了庄不远,成了庄园的一员。
再然后就知道了。
高蟹为了大虎它们,直接烧掉了自己十多年的寿命,成了庄园里首屈一指的科学家。
直到现在,庄园里的人,说起这事时,也依然忍不住全身颤栗。
这世界上,有人爱狗成痴,但又有几个人,能够为自己的爱犬做到这种程度?
从那时候开始,高蟹就一直致力于让自己曾经的小兄弟们走上正途。
像猴子之类的,之前的小混混们,都在庄园里,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跟在高蟹的身边,努力补文化课,学各种知识,给他当个实验室助手,已经绰绰有余,有时候,甚至可以独当一面了。
可是,这些人里面,也有冥顽不灵的。
大仔,就是其中一个。
他是铁了心要混出来一番名堂的。
这个“混”,真的是字面的意思,混。
最早,他加入了州内的一个走私集团,然后被蟹哥带着犬龙人们,直接一锅端了。
大仔投奔了别人,然后又被蟹哥一窝端。
大仔不信邪,远走他乡,到了扶桑,加入了扶桑的暴力团。
再然后,高蟹又堵上了门去,继续一锅端。
再然后,大仔含着泪,再次远渡重洋,这次他来到了坚果州,在坚果州的黑暗角落里,成了一名帮派的底层人员。
直到现在,大仔都记得自己泪洒重洋,那心酸和悲哀。
为什么,为什么想要混个出人头地,那么难!
到了坚果州之后,大仔觉得……
高蟹这下子该找不到自己了,只是,在坚果州,大仔也混的并不如人意。
这年头,华人帮派已经越来越少了,以华人的聪明才智,干什么不比混黑帮强?混得不好就回去州内呗,咋不能把小日子过的舒舒服服的,为啥要去枪林弹雨?
其他的那些帮派,如果不是黑鬼,就是墨绿州的,要不然就是一群不知道那个犄角旮旯的小州的帮派。
一个个都是在坚果州混不下去,连家都没得回的地方。
在这种地方,大仔一个华人面孔,真的是备受排挤。
就在大仔快要受不了的时候。
灾厄降临。
接下来是一段苦不堪言的岁月。
不过,大仔却从中看到了机会。
之前的十多年,他忍辱负重,卧薪尝胆,苦练技能,艰辛地积攒了大量的经验,终于在这种群龙无首,山中无老虎的情况下,拉起来了一支队伍,在这条街上,称了霸王。
爽!
真爽!
果然这个世界,只会青睐有准备的人!
现在,大仔的小日子,比在地球的时候,可是过得滋润多了。
这座巨大到人类都难以想象的工厂,有太多黑暗的角落,大仔觉得,只有自己这种人,才能在黑暗中活下去,而且获得特别好。
好不容易能够作威作福了,大仔怎么能不好好享受一番?
不好好享受一番,他都觉得自己对不起自己了!
而且,这一次……
终于不会有蟹哥来阻止自己了!
此时此刻,看着周祥安那悲愤的表情,大仔却觉得,自己达到了从未有过的辉煌人生。
这才是我大仔,应该有的日子!
我大仔,天生就是想要当大哥的!
大仔的大笑声,像极了电影里的反派。
他的笑声回荡在这条街道上,附近的格子里,都有人探出头来,但是在大仔转头看去时,都又缩回了脑袋。
他们每天的工作,都太繁重了,繁重到他们几乎无力再反抗什么,只能逆来顺受。
少吃一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