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君只是思忖片刻,便唤来两名大乘魔王,微微点头,颇为客气道:“鸿渐城主,风不度城主,阻拦狼王萧珩一事,就拜托二位了。”
虽然大乘魔王比他境界差一线,但毕竟不是他的嫡系,意在逐鹿的他也要给对方十分尊重。毕竟,北渊的合纵连横之风兴盛,结盟与否颇看大魔本身的好恶,万一对方觉得受辱投敌,可就玩笑大了。
二人本就负责围山之事,本来以为是个闲差,便在青君面前夸下海口。之前放走些小鱼小虾倒也罢了,但让萧珩贴着脸撕开一个口子,杀了那么多的属下,实在是丢人极了。
他们对视一眼,眼里都颇有狠意:“莽夫一个,不值一哂,杀了便是!”
而天阶之上,还在搏杀的狼王军正在承受难以想象的压力。山上不断涌下魔修,试图挡住狼王军刚猛的攻势,用命来填也在所不惜。
“豺狗太多了。”有人嘶声力竭,一剑替同伴挡住几乎能砍断肢体的大刀,然后反手用重剑划出一个带着炎光的半弧。
“将军,后面!”一人的头盔早已不翼而飞,头发如蓬草,在凛冽山风中飘动,唯有眼睛含着戾光。
“知道了!”银色轻甲的将军挥枪的那一瞬,好似天光也凝到他的枪尖,一缕红缨,如同赤练飞扬。
枪如闪电,转瞬割喉,取走偷袭者的性命。
一具尸首重重地落在阶上,被狼王军的铁靴踏过,阶上留下狼藉的肉泥。
萧珩的武道便是将领之道,只要他在,狼王军便有军魂,不但士兵可以发挥出自己成倍的力量,将领更强。
他的兵是他亲手带出,经历百战磨砺。萧珩将每一个人都视为珍贵的兄弟,所以无论什么战争,他的兵都保持高度的机动性与独立性,他也绝不肯打把他的狼王军视为炮灰的仗。
也正因为如此,他的每一个兵都能为他抛头颅洒热血,尊他为将军。但是每一任主君都猜忌他,认为他脑有反骨,迟早有一日会取而代之。
往日萧疏落拓的男人,长发束在脑后,却早已黏着血块。
他身上的银色轻甲上飞溅着不规则的血迹,护腰破碎,赤色的披风如今已经被血浸透,看不清原先的鲜艳,只余下沉沉的干涸红褐。
他带出来的是精锐,虽然很强,但是与这漫山遍野的敌人相比,人数还是太少。
而为了保持阵型,他不能分散兵力,只有将全部的力量凝聚到一块,然后打穿一个点,才有可能救出被困的殷无极。
从黑夜打到白日,再度迎来黄昏。
萧珩觉得自己挥枪的动作都快机械了,但这一股又一股的攻势就未曾停过,显然是进入了消耗战。
“这他娘的,到底是带来了多少人?”萧珩整个人都暴躁了,“六头老魔,还整这么多魔修,就为了杀一名资历轻轻的渡劫期,贱不贱,青君这个死变态,他娘的!”
他嘴上骂得越狠,眼睛却越冷酷犀利,那是属于狼王的眼神。
一日一夜的鏖战,萧珩终于登至半山。
“哈哈哈,这还是我们第一次为了救人而出动。”有人咧嘴笑道,“他娘的,杀了这群兔崽子,然后把城主带回来——救渡劫大魔的命,这不得狠狠敲城主一顿酒喝啊?”
南征北战的狼王军,自成建制起,第一次不为了利益而战,也不是因为对萧珩盲目的忠诚。
救还是不救,萧珩给了他们选择,是他们自己站出来的。
再冷酷的战争机器,毕竟也不是真的机器。
他们若是看不透北渊洲的未来、城主的重要性与将军视死如归的决意,今日就不会来九重山下。
“往前走,别回头!”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将军,祝您得偿夙愿——”
有的人倒下了,成为遥遥天阶之上的又一抹暗红血色。
有的人与敌人紧紧抱在一处,让同袍的枪贯穿他的胸膛。
有的人死时还紧紧握着刀,保持着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