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奔着,跑到电梯时,回过头见他没有追上来,松了口气。
她想得果然没错,那家伙的体力还没恢复,要不然他早追过来了。
二十分钟后,她在家里的楼下看到金正宇的跑车,连忙跑上楼。
金正宇拎着方便袋斜倚在楼梯口,见到她的身影,不悦地微噘着唇。“玫玫,你跑个步怎么跑了这么久?”
“抱歉啦,正宇,我是跑到远处的公园晨练的,已经是最快的速度赶回来的。”她吐了吐舌头,还好自己穿的是休闲t恤和长裤,这样与晨练的借口相吻合,急忙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玫玫,你的身材很好,不要像那些女孩一样减什么肥。”金正宇嘟嚷着跟在玫萱后面进了屋。
“知道啦,晨练也没什么不好,还能增强体力呢。”玫萱将背包放在沙发上,看了看时间,离上班还有四十分钟左右。
“你先坐一下,或是随便看看。我去换件衣服,马上就好。”她倒了杯温水递给他,然后转身进了卧室。
片刻后,她换好衣服,又梳洗了一番,走出来时没看到他的身影,转身见他蹲在阳台上,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正宇,你在干什么?”她含笑着跑了过去,见他正在用手里的杯子给一盆芦荟浇水,那是她上次布置家里时特意买回来的。
“好了,我浇好水了。”他拍拍手直起身,“玫玫,你看这盆芦荟快要干枯了,你一定忘了浇水对不对?”
“是呀,还好你注意到,不然它可能就像你说的,要枯死了。”她笑了笑,伸手抚弄着芦荟的枝叶。她只记得买回来当天浇过一次水,后来就忘了它的存在。
他露出阳光般的笑脸,向蹲在地上的她伸出手,“走吧,玫玫,我送你上班。”
“嗯。”她笑笑将手放进他手里,温热的温度传进手心里,不期然地她想起了昨晚握着她的那双灼烫的大手,那样强烈的温度像是可以一路烧灼到了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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