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浩宇倒还没有觉得有什么,直到翻到第二页,肖木修改的部分。

如果一个人震惊的程度可以分等级的话,益浩宇现在绝对是十级震惊。

合同第二页,肖木批注的字迹很清晰,将条约之中最为重要的几条全部都划了出来,对方工整又飘逸的字体就落入了益浩宇的眼中。

原本合同的内容是:在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或甲方安排的商务等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肖木批注:本条不合理,甲方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态和劳动强度,对于乙方拒绝接受的商业活动,甲方不得强行干预……

后边洋洋洒洒的写满了维护乙方权益的各项事宜,看的益浩宇眼睛都花了。

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最让益浩宇瞠目的,就是肖木修改的利益分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