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

陆凌宵六点多就起来了。

他起床洗漱好,换好衣服,收拾妥当,然后跟知知说了一声,便出门熟悉环境顺便打探消息去了。

从丽皇酒店一出来,陆凌宵便提高警惕,时刻留意周围的动静。

昨夜那些凶徒没有得手,现在爱丽丝还活着,他们是肯定不会轻易收手的。

因为那些凶徒几乎都是亡命之徒,还有就是国际上的雇佣兵,一旦接下任务,势必要完成雇主的委托之后,才会撤离。

这是雇佣兵的规矩。

果不其然

陆凌宵开着一辆劳斯莱斯慢悠悠的转了几条街,就在转往另一条路的交叉路口时,忽然几辆黑色轿车从他视野中一闪而过。

是那群凶徒。

陆凌宵立即掉头跟上去。

他远远的跟在后面。

不一会儿,那几辆车陆续停了下来。

抬头一瞧。

发现对方来的地方竟然是......

第160章 地下黑市!霍公子?

地下黑市!

难道说那些凶徒跟芝加哥的地下黑市有关联?

等那些人进入地下黑市以后,陆凌宵赶紧找地方将车停好,然后也迅速地走进了黑市。

陆凌宵现在的容貌跟昨夜又不一样,他现是的样貌是个M国人,即便是站在那群雇佣兵的跟前,他们也认不出他来。

所以,他不慌不忙的进了地下黑市,远远的跟在那伙人身后。

距离不远不近。

慢悠悠很随意的走着,即便是那些雇佣兵回头看向他,眼神凶狠,陆凌宵也面不改色的继续往前面走。

刚才出门的时候,知知特意叮嘱他穿一身高定,还戴了一块价值几千万的百达翡丽手表,他家知知的原话是,在国外穿的太朴素太低调,会被当地人歧视。

在国内,他几乎每天都是穿部队的作战服,很少穿便衣,他家知知从空间里面给他挑选的运动套装、情侣装、休闲装,他是一次都没穿。

主要是没机会。

因为回到部队以后,他每天都特别的忙,根本没时间出部队,连带着老婆孩子出去玩耍的时间都没有。

所以,那些衣服挂在衣柜里一直到现在,还是崭新的。

早上在空间里面,经过他媳妇儿的精心搭配之后,此时的陆凌宵,看在外国佬眼里就是妥妥的富二代,有钱人。

特别是那些个金发美女。

看到陆凌宵手腕上镶满钻石的金表,那一双双宝石绿的眼睛里瞬间泛起了亮光。

下一刻

便有美女朝着陆凌宵走了过来。

浓郁的香水味扑鼻而至。

陆凌宵条件反射地皱起了眉,同时赶忙往后退,闻着那股刺鼻的味道,他的鼻子可遭老罪了。

尼玛!

这些人一天到晚闻着这么刺鼻的香味,是怎么忍过来的?

还是他媳妇儿身上的味道好闻,清新淡雅的茉莉花香,闻起来可舒服了!

这时,一个高挑的金发美女走到了陆凌宵的跟前。

她对着陆凌宵使劲儿地疯狂放电,火辣的身材,透心凉的穿着打扮,谁看了,都会忍不住流鼻血。

“嗨,帅哥,需要女伴吗?”

边说着,金发美女还一边冲着陆凌宵放电。

奈何她这就是抛媚眼给瞎子看!

这要是换作其他男人,看到身材这么火爆的大美人,那双咸猪手早就按耐不住地搂上去了。

偏偏陆凌宵却是那个例外。

只见他冷着脸用标准的M式英语吐出一个字,“滚!”

简单粗暴。

毫无怜悯之心。

陆凌宵冷漠转身,朝着不远处的空位子走了过去。

自始至终,他都不曾看那金发美女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