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屁虫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一口。

感觉,味道怪怪的,有点咸咸的。

就在这时候,泡泡破掉了。

跟屁虫因为泡泡破了又想哭了。

不过有大白兔奶糖,跟屁虫感到有点开心。

英子感觉有点恶心,不过觉得跟屁虫也太厉害了,只听说用嘴吹泡泡,没想到跟屁虫的鼻涕也能用来吹泡泡,还能用鼻子吹。

虽然英子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叫她跟屁虫,但鼻涕虫或者是爱哭鬼更适合她。

小朋友的友谊来的就是这么莫名其妙,一根棒棒糖或大白兔的分享就是好朋友了。

从那以后,跟屁虫就跟定了英子和季落,三人也慢慢熟悉了起来号称要结为“三侠豪客”,称霸桃花巷,打败张铨铭,行走江湖,快哉快哉。

小孩子的把戏永远都是这么幼稚,那时候的仙剑奇侠笑傲江湖,轩辕剑永远是小孩子们的最爱,那时候的胡歌是多少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英俊潇洒,殊不知胡歌也是小孩心目中的大英雄,收获了一**迷孩儿。

只不过他们还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大英雄为什么一会儿叫李逍遥,一会儿叫景天,一会儿叫宇文拓,长大一点才发现,哇,原来他的真名叫胡歌,再回来才懂得原来电视里的东西都是假的,都是演给人看的。曾经大家都以为的腾云驾雾,瞬间转移都是真的,人家随便随便摆个帅动作,金光红光一闪就能飞了,就瞬间转移了,哦,原来都是骗小孩子的小把戏。

可那时候他们的真的信了,天天大喊,嘿,妖怪,某某某大侠在此,还不束手就擒。

就这样大侠打败妖怪,野怪,反正奇奇怪怪的各种怪的游戏充满了他们的整个童年。

不过除了和鼻涕虫,落小宝他们厮混,英子最爱逛的,便是爸爸的书房,也只有父女俩一起在书房学习的时候,苏母才不敢以大人的姿态把爸爸抢走。

只是这样和庄父在一起的时光,一年也就那几次,英子也格外珍惜。

庄至明的书房里,四大名著,格林童话,本草纲目,三字经…书籍应有尽有,好似一个小型的图书馆。

不过英子最喜欢看的,还是漫画版的本草纲目,那是爸爸专门为她画的漫画,因为她也想和爸爸一样,成为一名人人敬佩的医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说起英子最开始萌发当医生的梦想,还是源于一次匆匆赶回家的爸爸。那时候庄父一脸焦急,谁都没理便赶进书房找什么东西。

那时英子已有大半年没见老爸,四五岁的小孩见到爸爸的突然降临总会格外欢喜。

可是当英子满心欢喜的抱住爸爸想让他抱起自己来说想死你了,我的宝贝女儿的时候,庄父却一把推开了她只身走进了书房,焦急万分地寻找着什么。

那时候英子就觉得,为什么爸爸要当医生呢,感觉当了医生的爸爸就像是别人家的爸爸了,而不是自己一个人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