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涉及到游戏的时候,当一款“游戏”作为彩蛋出现在一个非游戏的产品中时,其作为游戏的特征往往会被大幅度淡化。
之所以要对游戏特征进行大幅度淡化,自然是为了让用户能够更容易就把注意力放到非游戏的产品上,而不是放在游戏本身。
想象一下一款和游戏半毛钱关系扯不上的产品突然出现一款游戏,那岂不是过于违和?
因此当游戏作为彩蛋出现在一些不相干的地方时,一般其游戏特征都是被降低的。
事实上,前世谷/歌在将“恐龙小游戏”用作彩蛋的时候也正是这么做的。
谷/歌的团队大幅度淡化了这款游戏的游戏特征。
林灰记得前世当初好多用到谷/歌浏览器的人虽然当时遇到了离线状态下出现的小恐龙图标。
当时人们第一印象也没意识到这是一款游戏。
最早人们意识到这是一款游戏大概是在网页离线时情绪过于激动,愤怒地滚键盘时不小心捧到了空格键或者是↑键之后。
看着“动”起来的小恐龙才恍然意识到这是一个小游戏。
即便是后来很多人都接触过这款游戏之后,想要准确的说出这款游戏的名字也是很难做到的。
大多数人在叙述这款游戏的时候基本上都使用了“恐龙小游戏”或者说“谷/歌离线小游戏”这两种含糊其辞的称呼来称呼这两款游戏。
如果不是林灰思维受到“彩蛋”二字的启发。
光往游戏方面进行思考的话恐怕也是很难想象得到这款游戏的。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抛去前世恐龙小游戏作为彩蛋的事实,仅仅把该项目当成一个游戏来衡量的话。
这款游戏还是相当成功的。
林灰记得前世曾看过一篇报道。
像“恐龙小游戏”这么一款平平无奇的跑酷游戏月活跃量可是一度逼近两亿的。
玩过该游戏的人更是多不胜数。
因为“恐龙小游戏”该游戏比较特殊的触发状态。
甚至于很多人还利用谷/歌浏览器故意“卡”掉线状态以达到玩这款游戏的目的。
林灰记得当初他也这般尝试过。
总之,抛开彩蛋的属性,纯纯以游戏的角度来衡量。
“恐龙小游戏”这个游戏也是相当成功的一款游戏。
这样的游戏尽管在前世收获了很大的成功。
但作为单一游戏推出的话想复刻当年的成功还真有点难度。
而且难度还不小。
当初像“恐龙小游戏”这样一款游戏能够拥有很大的月活跃量。
背靠谷/歌是很重要的原因。
以谷/歌浏览器在海外庞大的用户基数而言。
说实话就算是一个平平无奇且烂到无以复加的游戏。
在谷/歌离线界面以彩蛋的形式出现,也会拥有很不错的月活跃量。
毕竟大树底下好乘凉。
当然了,这仅仅是一种假定推论。
事实是,一个平平无奇且烂到无以复加的游戏也不可能在谷/歌离线界面以彩蛋的形式出现。
除了某些不争气的搜索引擎喜欢在自己的页面瞎鼓捣之外。
脑回路稍稍正常一些的互联网公司在其的搜索引擎主界面也不会胡乱搞进来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在没有类似于谷歌那种的互联网巨头鼎力相助的情况下,这样的游戏林灰进行搬运的话也很难复现当初的成功。
第276章 毫无难度的复刻
第276章毫无难度的复刻
何况林灰在开发游戏倾向于“付费买断”这样的思维。
而当年那完全是免费走量的模式。
跟当年根本没啥可比性。
不过也无所谓了,有一席之地就很不错了。
能站稳一席之地,就算是没有上亿用户,能有个上千万次的有效下载也照样是血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