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不过去年她已经去了一次,今年也算是驾轻就熟。
春猎对她来说倒不是打猎,而是去相在裴隆在猎场上看中的青年才俊。
比如今天,又见了个将军之子,那将军之子骑射功夫着实厉害,百步穿杨,猎中了一头狮子,风采大出,缇宁也有几分佩服。
不过可惜了,佩服和喜欢不同,再一次相亲失败后,缇宁带着香兰往帐篷里走,半道上,缇宁突然被叫住了。
缇宁转身一看,却是裴云益,他从前都是文雅公子的打扮,今日却是一身利落的骑装,他袖口半卷,头发微乱,手上还拎着一只肥胖的野兔。
“你自个儿猎的?”缇宁好奇地道,她和卓云益也算挺熟的朋友了,他在文学书画上颇有造诣,但四肢却不是那么发达,去年春猎,他和她一样,连一只山鸡都没猎到。
没成想他今年进步明显,肥兔子都有了。
卓玉益抓了抓头发,他想着今早那个少将军打回来的狮子,实在觉得自己手里的兔子不能见人。
“殿下,我,我……”
“你怎么了?”
卓云益深吸了口气,心一横,把肥兔递给缇宁,“我也就这点本事了。”
和那少将军比打猎他肯定不如,想清楚这,卓云益不再纠结,结结巴巴地说,“这个,这个是我今天打的最大的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