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语病的句子,要改又无版本可作依据的,只好按文理改了,幸好此种情况极其少见。第三十九回中有一句:“原来是一个十七八岁的极标致的一个小姑娘。”两用“一个”重复多余,我只好把后一个“一个”去掉。我想读者是能够认可的。
再说说几个人名的校改。薛蟠的字叫什么,第四回有介绍,甲戌本说:“这薛公子学名薛蟠,字表文龙。”但其余诸本“文龙”皆作“文起”。古人起名与字,义常相关。名叫“蟠”,字为“文龙”无疑。“起”是“龙”的草书行讹,以讹传讹而不察,续书作者也就拟第八十五回目曰“薛文起复惹放流刑”。续作与原作抵迕处本无法也没有必要改的。但统一人名,倒还是可以和方便阅读的,所以我把续作中的“文起”也改成了“文龙”,同时加注说明之。这样做的还有蒋玉菡,后四十回原来都作“玉函”。还有“茗烟”与“焙茗”,诸本歧出,未知熟是,同一种本子也前后不统一,竟如二人,但细加查看,仍是一人,也没有改名之说。这次都统一为“茗烟”。“侍书”与“待书”也难定是非,现暂统一为“待书”,是否有当,再俟高明。又有“绮霰”与“绮霞”之不同,我起初以为应是“绮霰”,取小谢“余霞散成绮”诗意,而“绮”与“霰”似不相关;后来反覆推敲,否定了原来想法,觉得还应该是“绮霰”。理由是:一、丫头中已有彩霞,意思一样,作者拟名不致重复如此;二、“绮”与“霰”是可以相关的,张若虚《春江花月夜》诗中就有“月照花林皆似霰”之句;三、宝玉的丫头中“麝月”与“檀云”、“琥珀”与“玻璃”或“珍珠”都可成对,已有“茜雪”,配一个“绮霰”恰好。何况从版本角度看,也站得住。
注释《红楼梦》如果像仇兆鳌详注杜诗那样,读者是没有耐心看下去的,也没有必要的。所以力求简明了当,有时只写明出处,除非必要,尽量不去繁引经籍原文。与通常的注释有所不同的是这里的注释实际上还包括了脂评摘引和校记。脂评在红学研究中的重要价值已用不着多说,我在注释中摘引的只是其中对研究作者身世、交游、成书、隐寓和八十回后佚稿情节线索等参考资料价值的部份,多数都说明其价值所在;至于其他谈写作方法、文字技巧等欣赏的评语,都不录引,以免庞染。所摘脂评不再注明其出于某本、是何格式,也不作校改说明。小说正文既非以固定的一种版本为底本,诸本文字的异同现在又出版有《汇校》本一书可查,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必再一一作校记;但对后人增删篡改、传抄讹误较明显较重要的地方和我为何舍此而取彼确有必要加以说明的地方,仍出校记说明之;只是都并入“注释”内,不再专门列项。所有这些办法都是尝试性,是否能受到读者的欢迎,尚待实践检验。①此书的校注稿按协议本该早就完成交付编审排印的,除了事先对工作量之大估计不足外,也因这两年公私冗杂,少有余暇,以致校注工作一拖再拖,书稿迟迟交不出去。这期间,XX同志给我以很大的精神支持。又得小女蔡宛若相助,最近始日夜兼程地工作,总算陆续将书稿整理好,向出版社交齐。在校注过程中,热情地协助我工作的还有四弟蔡国黄,并由他约请宁波师范学院中文系汪维辉、贺经模同志共同来为我审核校对此书稿,辛勤尽责,纠正疏误;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吕启祥同志给我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郑庆佑、黄曼丽同志为我提供了不少必需的资料和帮助;又承沈诗醒同志代我约请尊敬的苏渊雷教授为此书题签,苏老欣然允诺,又特为拙著题诗惠寄,
诗云:
艳说红楼梦,酸辛两百年。
凭君一枝笔,多为辩中边!
佛经中有“譬如食蜜,中边皆甜”之说,因以“中边”指中正之道与偏边之见,亦作真假、有无、内外、表理解。戴敦邦同志为此书配画,使此书增色不少;特别是负责此书审稿编辑的严麟书同志更为提高书稿的文字和排版质量一丝不苟地工作,花费了他许多时间精力,谨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限于水平,此书不当和错误之处,恐所难免,诚恳地希望得到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