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已经凌晨两点四十分了,凌家的女佣都睡着了,没有人在楼梯里走动。
“太好了,”狗蛋心里暗暗欢喜。
他偷偷地跑下楼,光着脚,蹑手蹑脚地,生怕发出一点声响。
吃剩的蛋糕就堆在院子里的桶里,桶很高,狗蛋哪怕踮起脚,也没办法拿到里面的蛋糕。
他左右看看,也没有可以踩的凳子。
无论怎么够,都够不到里面的东西。
周围只有一张桌子。
狗蛋摸摸脑袋,仔细地思考起来。
他将桶微微地倾斜了一个很小的角度,靠在桌子上。
以三角形稳定住。
这下,不仅桶的高度降低了,里面的蛋糕还不至于撒出来。
狗蛋立刻伸手抓起一点点,狼吞虎咽地吃着。
他吃地太着急了,又有好多天没有吃东西,一下子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吃了两口就有点晕碳水,他急忙深呼吸,就地坐下,再深呼吸。
对穷人家的孩子来说,低血糖实在是太容易见到的事情。
狗蛋从小到大,如果按照城市孩子的标准来看,没少吃苦。
他一口一口地吃着,实在感觉很噎,就想一想梅子,让自己的嘴巴里多分泌一些唾液。
然后继续吃。
他知道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
他现在是一个孤儿,当时在现场,凌叔叔和苏阿姨应该也是看他可怜,或者是被那群警察盯着,觉得把他一个人丢在那里不好,才带回来的。
他进门的时候就听到有人说,说他是个克星,会克死自己的爸爸妈妈。
狗蛋眼睛红红的。
他不希望给别人带来麻烦。
所以如果凌叔叔和苏阿姨不喜欢他的话,他就再也没机会吃到这么好吃的蛋糕了。
“谁在那里?”
身后突然冒出一个人,狗蛋吓了一跳,手掌心捧着的蛋糕掉落在地。
他怔住了,缓缓回过头,与此同时,一双男士拖鞋,踏过草地,踩着莎莎作响的声音,最后把鞋尖对准了他。
狗蛋抬起头,满嘴的奶油,“凌……凌叔叔……”
凌承胤看到有人在滚院子里的泔水桶,以为是刘妈在找人处理,结果迷迷糊糊地越看越不对劲,就过来一探究竟。
他皱着眉头,看向那个桶,有些生气,“谁让你吃这个的??”
狗蛋立刻手扶地站起身,委屈巴巴地低着头,“对不起凌叔叔,我以为没人要,就吃了。”
他急忙说:“我可以给您家里洗盘子,洗多少都行。”
狗蛋伸出自己的双手,“我很会洗盘子的。”
一个六岁小孩的手,本应该是细嫩柔软,可可爱爱的。
可是狗蛋的手,却全都是老茧,裂口,血疤。
他的指甲里都是泥泞,手指头也伸不直,一看就是做多了重活,而且冬天又挨冻了导致的。
还有他说的那句话。
我很会洗盘子的。
凌承胤黑眸看着他,那一瞬间,竟然有些恍惚。
好像回到了六年前他在会所实习的时候,苏苒和他说的那些话。
凌承胤蹲下身,伸出手。
狗蛋以为要打他,害怕地紧闭双眼,捏紧拳头,却没有躲开。
凌承胤将他抱起来,心疼地把他嘴边的奶油擦干净,“我不是这个意思,那个桶常用来放别的东西,不干净的,吃了会拉肚子。”
“你要是饿了,可以叫家里的阿姨煮饭给你吃。”
“走,叔叔带你吃好吃的,好不好?”
狗蛋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凌承胤在很多人面前都是冷漠的,不屑的,每次看到他身后跟着那么多人,狗蛋都觉得他酷毙了,可是又觉得好害怕。
他点点头,凌承胤把他带到了餐厅,拉开椅子,“坐上去,饭菜马上就做好了。”
狗蛋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