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分钟,她收到了常法公司法务传来的需要审核的 5 份合同,虽然说了明天上午交给她就行,但凌若棠她不喜欢拖着,于是干脆打开电脑,开始审合同。
审完合同,已经到了 6 点。她给许朔发微信说加班结束了,大概半个小时到。
那边回了个 OK。
凌若棠坐地铁到了许朔住的公寓。去过挺多次,她也发现那房子是许朔真实生活的地方,不是她所想的临时的、专门用来和人上床的公寓。
其实最开始,许朔约的地点在酒店,但凌若棠觉得太不安全了。如果被同事看见,她怎么解释?半夜到酒店聊案子吗?她跟许朔又没有合作。
但她又觉得提出这点,太矫情了,你都出来约了,还怕人看见。
扭捏了很久,她才发过去,“能换个地方吗?要是被人看见我两在一起,可能会误会。”
她特意用了误会这词,想着许朔约女生去酒店约惯了,应该是不会想到她的矫情,但至少能从误会这两字窥探出一点你也不想让人误会我两是情侣,又或者是 py。
没过多久,许朔又重新给她发了个地址,是个小区的公寓楼。
凌若棠松了一口气,但又不自觉地在想,那公寓到底有多少女生进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