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租下来是用来开服装店的,所以跟大姐签合同的时候同意说明他租的这房子最起码三年以上,要是三年内不租了,就要赔偿三百块钱给对方。

大姐自然同意,反正她有房子住,这租房可以一直租下去自然最好不过。

这一条陆远川也写进了租房合同里头。

以免以后会有什么突发情况。

还有另一个就是他们要做的是服装店,这房子肯定是要重新装修的,他把这个也跟大姐说了。

大姐也没意见,只要不是把他这房子拆了,其他的她想咋装修都行。

这个也被陆远川一块写进了合同里面。

定下来后,陆远川交了三个月的租金。

因为大姐家里很快就会过来人把这些东西拉走,陆远川就在这里等了一会儿。

大姐走到时候把钥匙交到陆远川手中。

陆远川拿着钥匙就直接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