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没憋好屁,她这种人还很自信,把收在石榴裙下的男人都分门别类记载日记本里了,具体到哪一天哪个男人送了什么东西,送了多少钱,都写得清清楚……】
【字数限制,接上一条,楚楚……空闲时候还会拿出来欣赏,增强优越感。】
【对对,我也记得有日记本,就在宋丽丽房间靠床位置的抽屉里,跟一些书罗列一起混淆视听呢。】
苏锦绣有些头昏眼花,金光字条滚动的瞬间,她立刻精神了。
也就是说,宋丽丽的日记本能证明,大学四年期间宋丽丽花了老江家钱?
苏锦绣心思活络了。
“让一让,刘主任来了。”院子外,有人喊了一嗓子。
也不知道是谁把这边的事报给了街道办,反正社区刘主任火急火燎带着俩人赶来了。
这时代不乏爱管闲事的好心人,瞧见有家庭矛盾出现,会立即找街道办的来调节,以免闹大不好收场,更不希望自己所住街道传出不好的名声。
不少人还是很在意集体荣誉感的。
“怎么个事?”刘主任气喘吁吁,推了推眼镜站在院子里。
苏锦绣正要找个能做主的领导呢,瞌睡来了送枕头,巧得不能再巧。
她立即抢先挑重点把两家的矛盾说了出来,暂时省去了江卫民读大学买名额的事。
最后话锋一转,苏锦绣语气笃定,“刘主任,我的诉求是,要回卖工作的那一千五之外,还请你给做个主,把宋丽丽读大学这四年花的我老江家的钱,一个子儿不差地还给我们。”
“什么?”刘主任以及身边人都惊呆。
宋丽丽也满脸不可置信,她第一个怀疑的是江卫民出卖她,把她花他钱的事告诉老江家人了。
江卫民为表忠心,指天发誓,“天地良心,我保证,宋丽丽同志读书期间没花过我一毛钱,妈你就别想一出是一出,欺负丽丽了。”
第七章 宋丽丽的日记
苏锦绣一眼都不想看到白眼狼大儿子,“领导,一个班里不只有两个学生,这事只要去学校里调查一下指定有人知道。”
“我四年来的汇款单在家里存着,能证明每个月给江卫民的生活费数额。”
“宋丽丽在学校咋生活的,相信不只是同学还有老师都看得见。”
刘主任点点头,但有一点他不是很赞同。
“苏同志,你的意思我明白,但江卫民同志已经是成年人……”
成年人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
哎,有个缺心眼的儿子真糟心,刘主任深得体会。
他家儿子就是这样,上月给一个女同志买了块梅花牌手表,人家回礼就回了个“谢谢”,前两天听说人家订婚了。
苏锦绣顿了顿,她也知道花出去的钱不容易往回要。
所以来这儿之前只想着把工作补偿讨回去。
现在不一样了,真有日记的话,那就是铁证!
正要提日记,苏锦绣眼前又弹出金色弹幕。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人。】
苏锦绣不清楚法规,但她识字,有法律给撑腰,底气更足!
她赶紧总结了下弹幕内容,扬声道:
“《民法通则》前一百条有个规定,她违法了!她是不当得利,我是受害者。”
刘主任:?!
还有这规定?
是不是他家那手表也能要回来?
他斟酌之下,点点头。
“江卫民虽然是成年人,要为自己行为负责,但话又说回来了,法律有明文规定,每个公民都要遵守。”
宋丽丽眼圈一红,拽着江卫民的袖子,“为民哥,阿姨这样为难我们家,以后我还怎么做人啊?”
“妈。”江卫民着急到跺脚,“你初中都没念,哪里懂法?别乱说话了。”
“而且我都说了,我没给,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