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抛得远远的。我可能也发烧了也?,脑袋有点痛,但我知道忍一忍就能过去,告诉谁都没用,因此只是不断地往学校赶。
走得累了,我也醒了。
逐渐转醒的第一秒,我就立刻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我正紧握着什么东西,睁开眼一瞧,竟然是另一个人的手,右手,比我稍小一点,体温却更高,掌心贴着掌心,热乎乎的,我的虎口正好圈着对方的拇指。
这只手往上是一截白皙的小臂。里包恩蹲在床边,这个高度让我刚好侧躺着也能与他对视。他没有穿外套,也没戴帽子,黑领带松松垮垮地系在暗橘色衬衫的领口,袖子则被挽到了胳膊肘。相比起雷打不动的西装三件套与神戳戳的cospy服,这一身显得相当日常居家。
我的大脑待机了两秒,看着他眨了眨眼,才意识到睫毛带着点湿意。这位严格的保镖很快开口道:“好了,你要握到什么时候?”
脑门后知后觉地泛起一丝疼,我不答反说:“你是不是又敲我了。”
刚睡醒的声音果真没什么力气,甚至有点哑。我不适地闭上嘴,闷闷地清了清喉。
里包恩一哂,“不然你也没那么快醒过来。”
是喔。我就说做梦做着做着怎么会头痛。我嗯了一声,由于眼睛酸涩,便又忍不住眯起来,顺便把他的手拉到眼睑前遮光,把脸埋到他手背边,毫无自觉地想再赖一会儿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