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 / 2)

我愈发不解,“他怎么了?”

总不会是里包恩哪里来的粉丝吧。

“呃,没事……”男生涨红了脸,似乎做了什么豁出去的决定,破罐子破摔道,“我是想说我刚才看到你觉得你给我的感觉很特别!很帅气!很漂亮!很、很有气质!可以给我你的联系方式吗?不过如果是、啊、呃,是儿子什么的,已经结婚的话很抱歉打扰了!”

“……”

咦?

我实在没反应过来,脑袋转了一圈才领悟到这应该是搭讪。原本搂紧里包恩的臂弯也稍微松了松。

这不能怪我。我因为从小物欲低,没心情就懒得出门,读书时向来都是学校里最没桃花运的书呆子、回家部成员的类型,只有一个童年时期邻居的小男孩玩得好仔细一想我居然还有点印象,因为他发型很怪,算是半个竹马,不过他很快就搬家了,之后再也没联系。

幼时的朋友好像总是在懂事之后才忽然意识到走散了,回过神后会有点想念,但也无济于事。

到大学时,我没事也总是宅在宿舍,刚出来打工,就深陷于富二代前任看似浪漫的追求里,那会儿更是没有被别人搭讪过,甚至都没有要好的、有发展关系前景的暧昧朋友。分手后被死缠烂打地骚扰,就更是不用说了。

而且要不是上班有统一穿正装的形象要求,我一定会出于对领导和工作的怨念穿得很恶心。这就是对形象管理的全部理解。对别人而言大概只有性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