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华灯眼神飘向四周,脚尖踢着地面,故作镇定地说,“我那天收拾储物袋发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反正留着也没用,就送给你好了。”

沈昼端详了下:“这是什么?老鼠?”

华灯呆住了,她猛地扭头,声线颤抖地问:“你再说一遍???”

沈昼又看了眼,说:“那是驴?”

你特么怎么不猜皮卡丘!

“是兔子啊!”华灯崩溃,“会蹦会跳会跑,‘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的那个兔子!!”

她喜欢兔子,因为她上辈子就养过一只兔子,叫咪咪,所以设计剑穗时第一反应就是做一只兔子。

虽然剑穗不是她亲手做的,但设计稿是她亲手画的,属下完全一比一复刻了她的稿件。而现在,她的咪咪,被人认成了大耳朵驴。

“你把我的剑穗还回来!”

她鼓着腮帮子,伸手去夺沈昼手中的剑穗,后者毫不费力地躲过,一转眼便把剑穗挂到了自己的剑上。

华灯掰着他的手,却怎么也抢不回来,反被他扬着剑穗一起一落,蹦蹦跳跳去够,累得气喘不止。

她放弃了,咬牙切齿瞪着沈昼。

“你不是觉得像驴吗?”华灯冷笑,“堂堂剑修往剑上挂只驴,恐怕不好看吧。”

“是什么都可以。”沈昼抚过兔子脑袋,这只兔子双耳竖起,四足挺立,身姿相当矫健,可谓非同一般。

“但给我就是我的了。”他说。

华灯哼了声,斜眼觑向他握在手里的剑穗,都怪沈昼,她突然也觉得没那么好看了。

她明明一直对自己的审美和画技很有信心。

前世她养的是只维兰特兔,的确体型偏大,肌肉发达,再加上她毫不节制的宠溺,脾气暴躁凶悍,所以画稿上的兔子也是龇牙咧嘴的模样。

但是!这也不是它被形容成“像驴”的理由。

“我不给你了,你还回来。”华灯委屈地伸手。

沈昼笑了笑,华灯心说你使美人计也没用。

随即发觉手心一凉,凭空多出样什么东西。

是一个珠子,普通鸡蛋大小,冰蓝色,色泽莹润,散发着馥郁的灵气。

“这是什么?”她捏起来对着阳光,触感冰凉细腻,通透如水。

“千年蛟珠。”沈昼淡淡地说。

他那天得了三枚蛟珠,其中两枚太丑,被他捏碎了,只剩这一个看得过去的。

“哦……你以为这样我就能原谅你?”华灯哼了声,反手把珠子收好。

“你好像还挺喜欢?”沈昼说。

“我说过,我喜欢布灵布灵的东西,这个就是啊。”华灯扬眉,“那你呢,你”

她咳了声,若无其事地问:“你收到礼物,不开心吗?”

他吗?

沈昼顿了下,说:“剑穗很漂亮。”

至于开心……他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开心”的滋味。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应该还是那个人健在的时候。

那个人,总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明知道他不喝酒,还把酒壶硬塞过来,大笑着说:

“我的徒弟就该喝酒,喝吧,使劲地喝!看我做什么?我可没说不认你了,我发过誓,这辈子都是你的师父!”

他淡淡地笑了,对华灯说:“是,我很开心。”

第27章 沈昼说:“我不会为任何人留下。”

沈昼变出一柄剑, 将剑穗挂了上去,但很快地,他似乎觉得不妥, 又重新换了一柄。

华灯看不出这些剑有什么区别,只能感受到沈昼手里这一把格外乖巧,质朴且内敛,和他锐不可当的剑气完全不同。

“为什么给这把?”她好奇地问。

沈昼抚摸着剑身, 回道:“它没沾过血, 很干净。”

华灯仔细回忆了下:“它是宝贝几号来着?”

“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