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程霭细嚼慢咽,“我也不爱吃东西。”
“你不爱吃东西可能是因为没饿过。”完蛋。嘴太快了。盛峣闭上眼睛,在心里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他忘了自己现在已经是一个打工人,言行举止要慎重。盛峣缓缓睁开眼睛,“老板一定吃过很多好吃的吧,曾经沧海难为水。”
“可能吧。”程霭发现盛峣在自己面前有点拘谨。
他的发现没有错。
盛峣吃饭的速度变快了,如果偶尔两人在食堂不经意对上眼,盛峣会直接用袋子装俩馒头下楼吃。
程霭很抓狂,自己不够和蔼吗!?自己不够亲切吗!?他怎么看见自己就跟见了洪水猛兽一样!
脱敏,必须脱敏。
程霭把盛峣的工位搬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可能是工作日久,也可能是慢慢熟悉了,盛峣对程霭稍显放松。
但是很快,程霭发现盛峣还是会在外面磨蹭到上班的点才回来。他暗中观察,发现和隔壁写字楼的连廊处,可以一览盛峣的行踪。
盛峣总是在广场上抽烟、喝咖啡,和另外两个人一起,烟抽完了就干站着,离上班还有五分钟的时候开始往回走。
马路对面有一家叫滚的咖啡店,有一次三个人一起进了那家店,程霭看到盛峣在蛋糕柜前打量很久,最后什么也没买,另外两人拿着咖啡出来。
据程霭一年来的旁观,盛峣不是很爱喝咖啡,但蛋糕……
下班之后程霭去了那家店,私人店手磨咖啡的价格比连锁店咖啡贵了两三倍,蛋糕标了动物奶油,价格也不低。不过,以他开给盛峣的工资,这些东西还是能负担起。
摇滚大叔的麒麟臂磨豆磨得咔咔响:“帅哥,点一杯吗?”
程霭点了一杯最普通的拿铁,咖啡很香,他以前不常喝,但是今天突然发现咖啡很香。
咖啡因和尼古丁,人类被俘虏是如此容易。
程霭开始叫盛峣帮他带咖啡,顺道投喂盛峣一个蛋糕。
盛峣应该是爱吃的吧。
他不想显得自己是在施舍,于是说了些蠢话,希望盛峣不要深究。他是真的很想投喂,如果可以,他甚至想拿勺子亲手喂。
偶尔目光落到盛峣沾了奶油的嘴唇上,程霭发了疯地想吻他。好痛。
那些咖啡与蛋糕的时刻,一个又一个,程霭确定了自己对盛峣的喜欢有十分,十分之十分。
好景不长。
今年年初,程霭登了几次招聘app,原本是闲来无事,想看看今年春招的情况,谁知在求职者推荐中一眼就看到了盛峣的头像。平台给推送,说明那人最近常在浏览求职信息。
程霭的心立马凉了半截。
他为什么会看求职信息?他准备跳槽吗?这份工作哪里烦到他了?工资低了吗?他不会是看出什么了吧?
程霭办公桌的电脑一直挂着招聘页面,有时候,两人同在一间办公室里,程霭在电脑上能看见盛峣给他关联过的其他公司投了简历,一封一封都像暗器,全部命中心脏。
“盛峣。”程霭喊他。
“怎么了?程总?”盛峣立马回应,若无其事。
程霭眉眼凌厉,想要看穿对方一般:“最近工作还顺利吗?”
盛峣疑惑:“很顺利啊。”
“对工作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
“没有啊,都很好的,谢谢程总关心。”
也是,怎么可能问出真心话。
他如果愿意沟通,就不会直接找下家了。
程霭给盛峣涨了一次薪。
果然奏效,盛峣好像消停了。
好景再次不长,消停了几个月,又开始了。
时逢发小陈斯屿学成归来,程霭邀他买醉。
陈斯屿在昆士兰学心理学,学完又在那边待了几年,终于待腻了决定回国。
听完了程霭这几年的心路历程,陈斯屿竖起了小拇指:“程霭,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