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不是,我觉得是一种生命情境,事情看多了以后,才会不急,才会沉得住气,才会知道生命里面其实没有那么一定要着急的东西。贾琏的金屋藏娇是事件,芙蓉花一朵朵将要开放也是事件,作者没有区别大事小事,他在平等地看生命的状况。这是我最佩服曹雪芹的地方。每一个东西、每一个细节对他都是大事的时候,他的生命就有真正的平等观在里面。
他不只写人物有平等观,在他眼里,黛玉的写法跟尤三姐的写法同样重要。同样在写景致的时候,石榴、荷花、芙蓉也各自有它生命里的时令。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一定的时节,他们各自在生命里面自生自灭,那个生跟灭就开始产生一种心境。
特别注意这是袭人,我一直要强调说,袭人平常不太表现这个部分,可是的的确确你就觉得袭人这一天很特别,她忽然走向自己生命里面的一种情境,所以她会慢慢在那边静观很多的事物。
很多人感叹说学生的作文不好,我觉得不完全是文字跟技巧的问题,我觉得有一部分是心境慢不下来。袭人在桥上站住,看风景、看花、看不同的花,这种缓慢是作者特别送给大家最好的一个生命哲学,因为所有的急躁使你看不到其他的事件。
好,看风景看完了,终于下了桥,应该直奔王熙凤那里,可是没有想到第二个事件发生。袭人碰到李纨房里使唤的丫头素云,手里捧着洋漆盒,注意特别讲洋漆盒,所以是外国的食盒。袭人就问:“往那里去?送的是什么东西?”这两句话都有趣。
袭人的个性是特别不愿意卷入是非的,通常不会问人家到哪里,不问那个东西里面装的是什么?可是这一天袭人有点反常,因为她要扮演把节奏拖缓的角色。读《红楼梦》最容易忽略的就是这些细节,可是这些细节都有它一定存在的意义。素云说:“这是我们奶奶给三姑娘送去的菱角、鸡豆。”袭人说:“这个东西还是咱们园子里河内采的,还是外头买来的呢?”又是细节,细节到近乎琐碎,完全跟小说的主题无关,可了不起的就是,如果没有这个细节,《红楼梦》绝对没有丰富的质感。
素云说:“这是我们房里使唤的刘妈妈,他告假瞧亲戚去,带来的孝敬奶奶,因三姑娘在我们那里坐着看见了,我们奶奶叫人剥了让他吃。他说才喝了热茶了,不吃,一会儿再吃罢。故此给三姑娘送了家去。”为什么是探春?大家知道这个时候王熙凤生病,李纨在代理,李纨因为不够能干,找了探春帮忙。所以她们的关系比较不一样。细节写到这种程度,真是不可思议。我们自己写作的时候,常常少掉了这些细节,也就少掉了生活的质感。
这是第二个阻碍,讲完话了,大家分手,第三个阻碍又来了。又是最长的一段,所以这个时候大概再没有耐心的读者,也彻底放弃说:“好吧,曹雪芹,我只好跟着你走。”读者的急躁性一步一步放低。有没有发现,第一段看风景是最短的,第二段素云送东西长了一点,然后接着第三段是最长的,这个才是厉害的。吊胃口要越吊越难,才是吊胃口。如果说前面拖很长,大家可能走掉了,所以先短一点,让人觉得事情很快要发生,其实是把大家的情绪拉慢下来,拉慢下来那个事件再出来,才叫做高潮,因为有对比。如果说前面已经是急躁的,那个事件再大都不会让大家惊动。
“袭人远远看见那边葡萄架底下有一个人拿着掸子在那里动手动脚的”,注意一下视觉,这是一个远景的拍摄,那个人是谁她看不出来,因为远,然后她是大动作,才看见动手动脚。《红楼梦》根本是一个了不起的剧本,所以导演拍不好,实在是没有道理,因为曹雪芹根本已经把分镜表都做好了,远景是怎么拍,近景怎么拍。“因迎着日光,看不真切”,连光线都写进去了,就是这个编剧告诉导演说,灯要怎么打。
“至离的不远,那祝老婆子见了袭人,便笑嘻嘻的迎上来说道:‘姑娘怎么今日得工夫出来闲逛,往那里去?’”注意她不是闲逛的,她是要去看王熙凤的。可是她中间真的就在闲逛了。
我觉得袭人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觉得王熙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