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温差大。

等我紧赶慢赶回到民宿时,坐在门口的大妈已经预备着关门。

我从沈泽衣柜里顺的冲锋衣挡住了露水,挡不住夜风,

一路走来冻得我瑟瑟发抖,只想骂爹:

“关什么门,客人都还没回来呢!”

大妈上下扫视我一眼:“你进山了。”

“没瞎的应该都能看出来。”

她从昨天到今天被我连着怒怼了两回,气势显然没有早上充足:

“你没进寨子吧?”

“关你屁事。”

......

回房间里洗了一通热水澡,我被冻僵的身体才逐渐有了知觉。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我就已经有一种被放逐的孤单感。

这种孤单不是对魔都的怀念。

是从群体脱离以后,游离在外的寂寞。

我拨通了沈泽的电话,被挂断了两次仍旧锲而不舍。

“你打我电话干嘛?”

“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吗?”我笑道,“想吃你做的煎蛋了。”

沈泽的镜头朝着怼的很近,能清晰看见他纤长的眼睫和深邃的眉眼。

他轻抿着唇,有些不自然的侧着脸,想要躲避镜头。

“你不是说吃腻了吗?”

最近一段时间我天天吃小狗做的饭。

打野食都打饱了,哪里还有心情吃沈泽蹩脚的煎蛋。

如果今夜多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

我是不会想起给他打电话的。

碗里的泡面被我搅拌了一下,我将底下压着的火腿肠挑了起来:

“谁天天吃煎蛋不腻歪的,你怎么不学着点做饭呢?”

“我妈说了,她养大我不是为了让我给女人做饭的。”

沈泽说这话的时候,纤细白皙的下颌微扬着,清冷傲慢。

他是有底气说这句话的。

优良的原生家庭,出生就在大厦顶端。

只要沈泽一辈子不碰爱情。

他的家底足够他挥霍到老。

我喜欢他高傲矜贵的姿态。

这种喜欢是对一件收藏品的浅薄爱好。

等到他出现裂纹时。

这份单薄的喜欢,便会自然转到其他藏品身上。

第57章:贤夫扶我凌云志

我随口道:“你不做饭也行,等以后我给你做饭。”

沈泽一愣:“什么?”

“很奇怪吗?”

我低头吃了一口面条:

“你不做就我做,但我下班挺晚的,有时候赶不上的话,我就给你点外卖吃。”

“不用你点。”

沈泽道:“中餐我不会做,西式简餐我还是可以的。”

“三明治怎么能天天吃。”

我皱眉道:“就这么定了,等我回来给你做饭。”

沈泽沉默了一会儿,嗤笑道:

“你不做不是女人。”

我点了点头,随口“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