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也怕桑景云嫌弃自己。

他自认还是不错的,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虽然国文水平一般,但字都认识,还精通英文。

但跟桑景云比,他的这点本事,似乎有点不够看。

谭大盛道:“你之前不是说自己很英俊?好好打扮一下,我觉得能行。”

桑景云写的书,谭大盛都看过。

再看看桑景云平日里的做派……不管外表如何,桑景云骨子里,是个强势有主见的人。

他也是这样的人。

他喜欢自己的妻子,而他儿子深得妻子的真传,爱笑单纯,擅长哄人,长得还俊。

他要是女的,肯定喜欢他儿子这样的男人。

谭峥泓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疑惑:“男人要如何打扮?”

谭大盛道:“你唇红齿白讨人喜欢,倒也无须专门打扮。”

虽然自己父亲这么说,但谭峥泓这天回房间后,还是仔细研究了一下自己的脸。

他觉得自己长得不差,应该有《真假千金》里,俞少爷的水平。

等等,《真假千金》是桑小姐写的,也就是说,她喜欢俞少爷这样的?

谭峥泓拿出自己整理好的报纸,从《真假千金》这部小说里,找俞少爷的外貌和衣着描写。

找完,他又从自己的衣服里找出差不多的衣服。

这样的衣服他其实穿过,桑小姐说不定就是照着他的穿着打扮来写的!

不过俞少爷的头发是三七分,他是中分。

明儿个就改!

作者有话说:

第100章 《真假千金》登完[VIP]

这个晚上, 谭峥泓翻来覆去睡不着,很多以前想不通的事情,现在都想通了。

桑景云有钱买房, 是因为她有稿费。

桑景云以前每到周末都去租界,是为了交稿。

桑景云下午很忙,是为了写小说!

洪永祥跟费中绪认识, 桑景云的稿件,应该是交到洪永祥手上, 再让洪永祥转交费中绪,最后送到《新小说报》编辑部的。

怪不得他会看到桑小姐去找洪永祥。

怪不得云景先生会把读者捐给大头菜的钱,捐给他的孤儿院!

之前桑小姐支持他开孤儿院,支持他帮助棚户区的百姓,他觉得自己是找到了知己,非常开心。

现在想到桑小姐是云景先生,想到云景先生对他那么支持……

谭峥泓开心地在床上打滚, 还忍不住吼了几声。

隔壁正想睡觉的谭大盛:“……”他儿子这是开心疯了?

谭峥泓确实开心疯了, 他喜欢的姑娘,这也太厉害了!

辗转反侧一晚上没怎么睡, 但第二天一大早起来, 谭峥泓依旧很精神。

他去洗了个头,换上自己昨天准备好的衣服, 然后开始折腾自己的头发。

他把平日里中分的头发,细致地弄成三七分。

发现自己的头发不太服帖,他还跑去敲还在睡觉的谭大盛的门, 跟谭大盛要了点发油, 然后把自己的头发弄得油光水滑。

谭大盛吃早饭的时候,忍不住道:“你这头发, 真的是苍蝇站上面都要打滑。”

谭峥泓却对自己的头发很满意:“好看就行!”

谭峥泓做好所有准备吃好早餐,也才七点。

他静不下心工作,只能拿出《真假千金》回顾,然后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笑。

谭大盛觉得自己儿子有些没眼看,他不想看自己儿子,干脆溜达着出门去了。

谭峥泓在家干坐到八点,终于坐不住了,起身前往桑家。

谭家和桑家离得并不远,走路也就半小时,谭峥泓骑了辆自行车,更是只用十分钟,就到了桑家。

但这时间太早了!

桑小姐之前都要九点才有空,那之前,她肯定是在写小说,他不好上门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