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吃不着葡萄的男孩们,女孩们对现在的卡罗莉娜莫名地喜欢。她们像一群香气袭人的花蝴蝶,涌入了卡罗莉娜的别墅,环绕在克莉丝的身边,几乎让埃里克感到恼怒。

他第一次和这么多女孩打交道,不明白她们为什么总是热衷于赞美彼此的长相,有个皮肤白皙的女孩,甚至用手捏了捏克莉丝的小腿,惊叹她的小腿多么健康、紧实、迷人,一副恨不得亲吻上去的样子。埃里克差点把她赶出去。另一个蜜色皮肤的女孩则抢着要和克莉丝跳舞。只是跳舞就算了,她还轻轻地摸了摸克莉丝祖露的后背,一脸惊讶地说她的皮肤滑得像丝绸,问她是怎么保养的。埃里克不懂女孩们的喜好,只觉得她们是一群喊喊喳喳的小流氓。

女孩们离开后,他本想让克莉丝别再和这群小流氓来往,但看她满面笑容地送走那些女孩,又觉得自己还能再忍一下。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并不能忍,于是只能将希望寄予开学克莉丝打算以卡罗莉娜的身份去读大学上了大学以后,他的妻子应该就没空理会这些小流氓了。

谁知因为换了一个环境,开学后,克莉丝反而变得更受欢迎了。这下不仅女孩们喜爱她,还有一群身强体壮、年轻得令人厌恶的男孩渴望得到她的青睐。更让他焦躁的是,他虽然能够用魔法随时进出校园,却始终不能以真面目待在她的身边(“你长得太引人注目了。”克莉丝原话。),只能借用她同学的脸孔,跟她说两句话;要是碰见熟人,还得像偷情的情夫似的躲藏起来。这令他非常不愉快。

幸好,克莉丝始终属于他。

她的欢笑,她的亲吻,她的柔声细语,以及深蓝色百褶裙下的美妙风景,都是他的;她动情时,不由自主咬住他肩膀的小动作,也是他的;做完以后,她倚靠在床头柜上,用打火机点燃红唇上的香烟,两条修长的、蜜黄色的腿,夹着香烟的手指,涂成洋红色的手指甲,全是他的。

她犹如蜜糖一般,使他能够容忍这叫人窒息的大学生活;同时,他也没有放弃寻找让克莉丝回到自己身体的办法。终于,又一个闷热、壮丽、芳香的夏季降临时,他找到了。

克莉丝却对他露出一个为难的微笑,对他说,她还想用卡罗莉娜的身份生活一段时间。

这是一个寂静的午后,周围只剩下蟋蟀的欢叫声,蟆虫在花丛间翩翩起舞。她伸了个懒腰,将头枕在他的腿上。她的脸庞不知何时已彻底变成了她自己的模样,眼睛也恢复了红宝石的颜色。那个老东西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在她的眼里种下了永久的红色。一想到这是其他男人留下的标记,他就难以遏制内心的忌妒。

许久,他声音嘶哑地开口:“不管你想要生活多久,我都不介意。我只是不想你和其他人走得太近。我不喜欢那些女孩依偎在你的身上。”

“女孩?”她诧异地一眨眼睫毛,笑着说,“你连女孩都介意?”

他冷冰冰地、几乎是充满敌意地回答道:“是,我忍那些女人很久了。”

“好吧。”她无奈地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侧头吻了吻他的手背,“我会尽量减少和她们肢体接触,多多依偎在你的身上。还生气吗?我的小宝贝。”

他勉强不生气了,神色缓和了一些。

克莉丝闭上眼,懒洋洋地沐浴着七月的阳光,心里还是很诧异。她没想到埃里克的嫉妒心这么强,连同性之间的亲密举止都不能忍受。看来以后不能和那些可爱的女孩肆无忌惮地打闹了。她觉得有些遗憾,但更多的还是好笑谁能想到,这个博览群书、冷静优雅的男人,私底下连女孩子的醋都吃呢。

她想着想着,又微微笑了起来。炽热的阳光将她的眼皮照耀成绯红色。多么炎热的天气。蟋蟀还在叫,林涛阵阵发响。晚上也许有暴风雨,也许没有。要是没有,他们傍晚时分可以去爬山,去钓鱼,去骑车,去看电影,去做一切夏日可做的活动。等她毕业以后,他们可以去更远的地方,去加利福利亚,去洛杉矶,去好莱坞,去海滨浴场。她有点儿想念海滩滚烫而潮湿的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