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她的口吻还是那么漫不经心(他忍不住焦躁地想:“既然她那么不在意她的丈夫,为什么还要和他结婚?”),“他什么都会,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管风琴……基本上没有他不会的乐器。(“一个靠卖弄音乐吸引女人关注的小丑。”他在心里冷冷地点评。)他还会很多国家的语言,具体会哪些,我忘了,太多了(他开始计算自己会多少种语言,却因为想不起世界上有哪些国家而作罢)。他还会开游艇、轮船和水上飞机,酿造葡萄酒等等。”说到这里,她的口气终于有了变化,变成了埋怨,“换个话题吧。他会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一下午都说不完。”
他却听出了她口气中对她丈夫微妙的崇拜,心中的嫉妒不禁膨胀到了极点:“既然他是个天才,又怎么会显得愚笨呢。”
克莉丝仰起头,对他笑了笑。她总算涂完了趾甲油,鲜红的脚趾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散发着丙酮刺鼻的气味。
“天才当然也有愚笨的时候,”她说,“好比现在,我和一个陌生男人暖昧地聊了那么久,他却一无所知。你说他笨不笨?”
显然是笨的。但他更在意“陌生男人”这个称呼。他想要自我介绍,却还是没想起自己叫什么。
就在这时,她忽然站了起来,涂过趾甲油的脚趾头微微翘起,用脚后跟走到了他的面前。
一晚上过去,她变得更加漂亮了,颧骨上生出了一颗熟悉的、小小的褐痣;她的虹膜在阳光下折射出一丝艳丽的红光,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那一丝红光,是某个可恶的失败者在她的眼中留下的记号,他非常想将它抹除;一缕粗糙的金发垂落在她的脸颊上,他竭力控制着自己,才没有像好色的小丑似的,低头去吻那缕头发。
“现在,我要做一些让他显得更笨的事情。”她微启红唇说。
他刚想问是什么事,她就搂住他的脖子,贴住了他的唇。他的手指颤抖起来,她却扣着他的手腕,用他的手解开了自己纤细的肩带。他猛地闭上眼睛,却还是听见了裙子滑落的窸窣声响。
她是一个艳丽的匪徒,搂着他的脖子,把他掳到了书桌的前面。
她一屁股坐在一堆课本和考卷上,伸长了蜜棕色的小腿,命令他亲吻。
这行为不仅羞辱了她的丈夫,还羞辱了他的品格。面对他的迟疑,她哈哈大笑了起来。她年纪轻轻,就成了一个残忍、冷漠、放荡的女孩。他摸紧拳头,想要拒绝她,可她一眨眼睫毛,就让他抛下了所有的尊严和道德,卑微地吻上了她的胫骨。他一面仔细地吻着她,一面低声乞求她,希望她能离开她的丈夫,和他成为真正的情侣。她却笑盈盈地拒绝了他。再没有比她更残忍的女人了。
当他沿着她生着汗毛的脊背吻到骶骨时,她突然一把推开了他,翻身跳下书桌,捡起地毯上的裙子套在身上,抛下一句“饿了”,下楼用餐去了。
她在失控的前一刻维持住了对她丈夫的忠诚,他躁动不安的同时,又有点儿莫名的欣慰。
克莉丝不想戏弄埃里克,但他的反应实在太好玩了,她忍不住多玩了一会儿。
她要求他当她的情夫。他一开始严词拒绝,但当她说,如果他不当她的情夫,她就去物色新的人选时,他又艰难无比地答应了。
他一直对她的“丈夫”抱着冷冰冰的敌意,时不时就会讽刺两句;可当她坐在他的身上,翻看电影杂志,欣赏健美的男明星和男模特时,他又会替她的“丈夫”抱不平,希望她饱览美色时,别忘了她可怜的“丈夫”。
她忍不住逗他:“我早忘了。”
他听见这句话,卑鄙地感到窃喜的同时,又有一些唇亡齿寒的悲凉。
他欲言又止,既想劝她回到她丈夫的身边,又想劝她和她的丈夫离婚,嫁给他。可是,他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能娶她呢。就在他自怨自艾时,她却因为他的表情而兴奋异常,捧住他的面颊,热情地吻上了他的唇。
他真的很喜欢她,很爱她,爱她粗糙、蓬乱的金发,爱她总是涂得鲜红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