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却沉痛,缥缈得像是要和盛少游永别:“盛先生,忘了我吧,再见。”
忘?
怎么忘?
盛少游的确是个善忘的恋人。他有过许多、许多的前任。有的记得脸,却想不起名字,有的记得名字,却对不上脸。
他善忘到,哪怕和大多数旧情人,擦肩而过,也只会觉得那是个眼熟的大众脸,根本记不清姓甚名谁,更想不起昔日的枕畔温存。
他十分善忘,但真的忘不掉花咏。
忘不掉这个为他烤饼干,给他留字条,攒钱还给他,红着脸和他接吻,喜欢离家出走和不辞而别、流着眼泪跟他说再见的......秀弱又倔强的Omega。
花咏爱盛少游,和盛少游在一起届满一年,打破了他以往交往时常的最高纪录。
这朵漂亮的兰花敬他,爱他,照顾他,却从未有过一刻的攀附。
他自尊地爱,比肩地爱,给予了盛少游从来没有过的情感体验。
这是唯一一个能够平视他的Omega,是盛少游人生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爱人。
哪怕盛少游比他富有,强大,享有绝对的支配权,但在感情里,他们是平等的。要说亏欠,也只有盛少游亏欠花咏的份。
盛少游拥有许多,所以很少去记自己对人的馈赠与施舍,但他永远记得对别人的亏欠。就像会惦念郑与山的帮助和善意那样,他记得每一个于他有恩的人。
盛少游已经不可能忘记花咏。
到死都不可能。
况且,那并不仅仅是一个给过他帮助,宁可出卖自己也要救他父亲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