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她完全能理解黄曼茵当年的行为,虽然有些过激甚至伤人,但说到底还是恨铁不成钢的具体表达。
假设回到当年,她一定会不顾一切奔向父母;如果是十年前,她可能会犹豫不决瞻前顾后;但现在已经过去二十二年了,一切尘埃落定,不管被迫还是主动,自己终究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和他们的期望背道而驰,说得更直白一点儿,甚至成为了他们人生的污点、耻辱。
如果相认只会给双方带来痛苦,那又何必再见?
如果明知道等待他们的是一场灭顶之灾,那相逢不识才是最好的结局。
桃姐苦笑了一声,来北郊包地她其实挣扎了很久,最后还是抵不过内心的贪恋,她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最后这几年能和父母在同一片天空下,静静等待落叶归根那一刻的到来,已经是上天给予的最怜悯馈赠。
但人算不如天算,因为盼盼的出现,一切都不受控了。
但她不怪贾天,不怪胡浩,甚至不怪王老歪和青眼彪,不管好坏,都是命运的安排,她得认。
只是宁乾坤的突然出现,还如此笃定地喊出“珠珠”二字,实在让人意想不到。
桃姐摸了摸略显粗糙的脸,二十二年了,宁伯伯居然还能认出自己。
他就像一根耷拉在袖口的线头,一点儿都不起眼,但后面却连接了数不清的细密针脚,纵横交错,纠缠不清。
宁乾坤从警校毕业后,就进了刑警队,因为连续破了几个案子,立了功,很快就升了上去,成为近二十年最年轻的刑警队长。
黄忆晨第一次见宁乾坤,大概十岁左右,黄曼茵带着去参加他的婚礼,彼时他已经三十多岁了,由于常年风吹日晒,看起来十分老相,有人窃窃私语,说像是二婚。
“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敬酒环节,宁乾坤和新娘来到这桌,黄曼茵一脸喜色,示意女儿端起装满果汁的杯子,“珠珠,这是宁伯伯,快叫人。”
“我比你家老吴小不少呢!”黄曼茵今天穿了一条水红色鱼尾裙,长发高高盘起,精心化了个淡妆,越发明艳动人,宁乾坤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心中涌起一丝不合时宜的怅然,从今以后,他俩是彻底桥归桥路归路了,嘴上暗戳戳地挣扎了一下,“咱俩这关系,要不还是叫舅舅吧!”
“你俩啥关系?”旁边那个面目模糊的新娘问了一嘴,语气拈酸带醋。
二人同时愣了一下,黄曼茵反应快,立马把话接了过来:“老同学,还是同桌,关系可铁了。”然后又转向宁乾坤,故意打趣道,“舅舅可不能随便叫,得征求我爸妈的意见,伯伯你也不吃亏啊。”
黄忆晨虽然年纪不大,但很是乖巧懂事,立马喊了一声:“宁伯伯好。”
“好嘞!”宁乾坤一仰脖,干了杯里的酒,笑着揉了揉黄忆晨毛茸茸的小脑袋,“几年没见,珠珠都这么大了,赶明儿来队里,宁伯伯送你个宝贝。”
“你那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我们不去。”黄曼茵假装嫌弃,拨开他的手,“敬而远之。”
众人嘻嘻哈哈,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算是过去了。
至于宝贝,宁乾坤并不是随便说说的,心里一直记着这个事。
不久后,他送来了一只全身黝黑的拉布拉多犬,虽然个头不小,实际上只有两个月,据说父母都是立过功的警犬,名门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