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蹬蹬地就往二楼木梯上走。嘴里头“啊呀呀,好个俊俏的小公子,”二话不说,就给她母子排了个最好的上等房。
潘冬月只是不淡不喜地笑着,反正便是住了下来。她的性子乖张、难以捉摸,然而男人们偏偏就好这一口刁蛮。一开始她也并不做常那卖-肉的生意,那时的她身体轻巧,纤腰盈盈,站在台子上随意甩它一个水袖,都美得仿佛一朵仙宫牡丹,满身儿脱俗的芬芳气质。虽偶尔也接0客,却都只能顺着她的心意,挑那些金多人又俊的上等角色。
春香恨她,便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幼年的春香可与如今不同,那时候才从南方过来,满心里还当自己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女孩,见着美的花儿爱戴、看到好看的裙子想穿,可是潘冬月却不许潘冬月将自己打扮得比天仙还要美,却逼着春香做那单调乏味的男儿打扮,她不许春香叫自己娘,也不肯让春香像香粉街上别的孩子一样叫自己的娘亲为姐姐,只肯让她冷冰冰地唤她“潘冬月”。那时候春香总是在暗地里瞥着她,心里头想,有什么了不起,等将来我长大了,一定比你还要风光多少倍。
当然,如今恨她,却是因了她的自私、不争气,因她赌博将她姐弟二人频频逼上的绝路,再与昔日无关。不过这些都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