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套上。
侯烛天生肤白,吃饭努力,如今是个白白胖胖的娃娃,红绳金铃一戴,喜庆可爱得和神仙童子一般。
侯简只看着儿子,心里就爱得和什么似的,她想起一事,偷偷推郎善彦:“儿子的大名呢?可取好了么?”
郎善彦捂嘴一笑,手掌一摊,上面躺着几个纸团:“喏,叫你也抓一回周,儿子叫什么,都由你定了。”
侯简嘟哝着“我都过完周岁二十多年了。”伸手一抓,打开,纸上赫然是一个“烛”字。
她不解:“烛?怎么想到用这个字做名字的?”
郎善彦俯身,在她耳边轻声说:“都是陈子昂的《鸳鸯篇》里找的字,你自己看。”他把剩余的纸团都塞侯简手里。
鸳鸯自古便是爱情鸟,陈子昂的《鸳鸯篇》中,有景、有鸳鸯,还有爱,是有名的情诗。
侯简耳根一热,压下心中羞意,待招待完送走了客人,回了屋子,将纸团都打开。
一共九个纸团,凑了两个句子,一个是含着“烛”这个字的“岁岁来烛随”。
还有五个纸团,凑成了“勖此故交心”。
侯简忍不住轻轻啐了一口:“这人,怎么给儿子取名也这么不正经。”
侯烛躺在旁边玩手指,心想,自己这辈子就叫“郎烛”了?也行。
郎烛的周岁过后,侯简的梅花桩也打好了。侯烛花了几天时间接受现实,顺带将自己心里对家庭的经济评估往上提了提。
在清朝,家里的炕总是烧得暖暖的,日日都有热水热食,说明有钱买柴火煤炭,碗里总能看见白米荤菜,足以证明家庭财务宽裕。
只是侯简生孩子时难产,流了不少血,身体亏空巨大,郎善彦下了狠心,宁肯自己啃窝头,妻子碗里的阿胶、红枣、桂圆也没断过,鱼汤、鸡汤、排骨汤轮着炖。
不知郎善彦怎么配的方子,侯简吃着补品睡着热炕,居然没半分上火迹象,辅以针灸和推拿,侯简的脸色肉眼可见地红润起来,因血气不足导致的掉发被改善,眼白里的血丝减少,连皮肤都变得更加水润细腻。
但恩格尔系数太高,家里就没余钱去请奶娘了,在带娃这事上,小两口还得亲身上阵。
侯烛努力做个好宝宝,除了吃喝拉撒时哼唧几下,其他时间都不闹腾,尽量少给父母添麻烦,就算如此,他每天也要吃六到八次奶,并定时出产需要清洗的尿布。
不好好吃饭是不可能的,清末医疗条件有限,要是侯烛不把体格养好,随随便便让一场风寒送走了,小两口更要伤心。
郎善彦不让侯简做事,他自己会做饭、洗碗,小孩的尿布衣物也是他亲自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