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当然是陈默提出来的。
理由合理又伤人,他很直白平静地告诉林心姿我受不了你了。
不是不爱,而是受不了,好像是已经不爱了很久,久到“爱”字的一横一撇都消失,变成“受”,再变成受不了了,他才决定分开。
唐影没有问他们最后一次吵架的原因。那根本不重要。如果是受不了才分手,那么早在最后一次吵架之前,就埋下了分手的种子。
林心姿向来喜欢陈默的老实,但她却从未在此刻痛恨陈默的老实,毕竟一个油嘴滑舌的男人还会在分手的时候敷衍你“你很好,只是我配不上”,也只有真正的老实人才可以做到丝毫不顾及你的感受让你在被抛弃的同时,还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无可救药。
林心姿瘪着嘴问唐影,“其实,我还是没缓过来……他,他不是一直都特爱我吗?什么事情都顺着我吗?怎么突然间,毫无预兆就说分手就分手了呢?你说,如果我真有哪里做得不好,他不应该提前和我说说吗?”
毫无预兆?
唐影愣了愣,然后想,也许不是真的毫无预兆,只是你选择性忽略这些预兆。
男人在爱情里善于隐忍,而女人则善于自欺欺人。
她又想起程恪,在他当初说要结婚之际,她也惊讶,也以为一切,真的毫无预兆。
06 装腔两大法门:要么,用挑剔品味烘托眼界;要么,以独门见解彰显认知
程恪是唐影的高中课外物理补习老师。
唐影在少女时期的爱情就和别人有些不一样,就在同龄人大部分爱上的是篮球很棒、成绩很好的白衬衫少年时,唐影却喜欢上了清瘦如竹竿一般的程恪。
程恪的外表谈不上多么有吸引力,甚至他的面容也早已经在唐影的记忆里模糊,唐影影影约约想起的只有他的嘴,说话时一上一下,嘴唇颜色很好看,泛着光泽,十六岁的女孩不知道怎么形容,但二十五岁的唐影知道,她偶尔对林心姿提起这段往事时,说的是:“他的嘴你看一眼就知道,是软嘟嘟的那种,特别好亲。”
但那时候的唐影,爱的不仅仅是程恪的嘴,更是他嘴里吐出的格调。
陈恪是唐影腔调的启蒙人。但所谓启蒙,也只能是在十多年前的三线小城市里喜欢穿muji的亚麻衬衣,以及用mp3听“无损”的重金属摇滚和帕格尼尼。
那时他刚刚研究生毕业,正要备考省里的公务员,他住她楼下,父母同事,一次聊天听闻他是物理系,唐影妈妈立刻撺掇着他给自己高二的女儿补习功课。一节100块,他想闲着也是闲着。
补习的地点在唐影家,书房门虚掩,妈妈偶尔会来送一波水果,换一换茶。两个脑袋的距离不远不近,唐影很少看他的眼睛,只是低头盯着作业本上各个符号。他会在唐影做题的时候塞上耳机,隔音效果一般,“咿咿呀呀”的金属嘶吼声音传到唐影耳朵里,她飞快从题目中抬头看他一眼,然后继续低头写算式。空气里涌动的都是陌生。
关系破冰是因为一次他有事迟到。到唐影家的时候她正在低头看《红楼梦》,课外阅读指定书目,估计是随手从旧书店买来的盗版书,厚厚一本,字迹又小又密。少女这番作态一下撞在了文艺青年的兴趣点上,他觉得好笑,还是耐着性子说完了物理题,直到走前,没忍住,开口:“对了……”,他看向唐影手边的书,语气谆谆,
“读红楼其实有些讲究,比如要看脂批本才有意思,而且仅前八十回就够了,含有后续的四十回的我们也叫程高本……”他眯了眯眼,“可以说是狗尾续貂,看了误人子弟。脂批石头记去年刚出了庚辰校本,你试试能不能买到,我家还藏着01年的甲戌校本,作家出版社每隔几年就会出一个新校本,下一版看邓遂夫先生的意思,估计也得10年往后......"
唐影记得那个下午,夕阳从窗子里筛下,在程恪平淡无奇的脸上镀了一层金,照亮了他每一寸胡渣,他的嘴张张合合,吐露的是陌生的名词,但她突然意识到,那就是腔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