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特别的久远的,好像是存在于上辈子的那种久违的归属感。
本应该近乡情怯的,但手指放在指纹锁上,大门应声打开的那一秒,他的嗓子里就很想冲出来一句话:老公,我回来啦。
因为太想再感受一下了,所以迟弥把林颂推进了门里,然后把门关上,自己再重新按起指纹锁。
大门重新打开,迟弥兴冲冲地拉开门,脚刚刚踩到地毯上,喉咙里那声“老公”还没喊出口,他就猛地掉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沉甸甸的像被严严实实地裹在棉花堆里。
“宝宝,欢迎回家。”林颂低声说道。
迟弥慢吞吞地睁开眼睛,他打量着这个和自己走之前几乎毫无变化的家,似乎那两年半的分别都变成了一戳即破的泡沫,碎在空气里找不到痕迹。
可细细看去,迟弥还是觉得不对,“林颂,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很少回来啊。”
“从哪看出来的?”林颂问。
迟弥摇了摇头,“不知道,感觉?也可能是闻出来的,这里没有你的气味。”
“我都出门这么久了,哪里还能有什么气味。”林颂好笑地说道。
“这不一样。”迟弥从他的怀抱里撤了出来,“我跟你说不明白。”
林颂与他对视了几秒,最后还是败下阵来。
“是的宝宝。”林颂叹了一口气,“你走了以后我很少回来,除非实在想你想得受不了才来待一会儿。”
迟弥看着他,“为什么?”
“每天看着这空空荡荡的房间,每一眼都在提醒我你不在我身边了,我就算有再强大的心脏也受不了这个。”林颂蹲下身为迟弥换好了拖鞋,牵着他的手走到了沙发上坐下。
电视机旁边的那把毛绒摇椅仍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分明已经过了那么久,但看起来还是崭新的,迟弥指了指摇椅,“你会打理这个?”
“嗯。”林颂点了点头,“有段时间不想洗它,怕把你的味道洗没了,但总会落灰的,我也不想看它变得脏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