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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轻声凑在迟弥耳边说了一句:“你们先聊,我去秋千那里等你。”
迟弥侧过头,小声地笑了笑:“这么放心我了?”
“不是放心你。”林颂捏了捏迟弥的耳垂,“是尊重你。”
其实跟周新千早就该聊了,一直拖着,一是有林颂在不方便,二是毕竟以后要一起工作好一段时间,话说得太委婉或者太决绝都不太好,如今周新千主动找自己聊,迟弥反倒松了一口气。
“挺抱歉的。”周新千靠在舞台侧的音响上,看起来是真挺抱歉的样子。
“如果是说今天在台上你破了个音的话,那确定应该抱歉。”迟弥笑了一下,态度介于熟络与疏离之间,不咸不淡的刚好。
“感觉给你造成了困扰。”周新千也笑了笑,“抱歉的是这个。”
迟弥看着他没说话,目光却走神地无意识往他身后飘去。
周新千低着头没察觉,继续开口:“说实话,我以前没喜欢过男的,所以对你,我还是花了一些时间去确认的。”
迟弥听到这个话愣了一下,表情微不可查地严肃了起来。
“但后来越相处越分不清,这到底是崇拜还是喜欢。”周新千叹了口气,“你真的是我心目中最想要成为的那种人有才华,敢想敢干,肆意洒脱,对音乐的敏锐度很高,好像轻轻松松就可以知道一段旋律最好的走向应该是什么。”
“而我不同,我没什么天赋,从小嗓子就这样,小时候人都公鸭嗓公鸭嗓的喊我,长大了以为能变声,结果无非是少了点尖锐的感觉,也没什么很大的变化。我以为人有了阅历之后对什么都见怪不怪了,结果之后认识我的人都会忍不住问我,你是故意这么装地说话么?”周新千讲到这自嘲地笑了一声。
迟弥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笑了笑,似乎是习惯性地捧着场,好不让氛围冷下来。
周新千也因为这声笑,不知不觉地放松了下来,“后来接触到了摇滚,太牛逼了,感觉一下子找到了人生方向似的,所以我抓着他像救命稻草一样,拼了命的想去证明什么。”
“不过一直垂死挣扎着,什么起色也没有。”周新千说,“我以为我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开间民宿,把乐队当爱好玩,其他的也不去奢望了。”
“但是迟哥你一出现,我感觉我人生又亮了。”他看着迟弥突然变得纠结起来,“我知道讲这话有点不合适,但是不说我憋得慌,总感觉有什么事没做一样。”
“我本来真想用力抓住的,可前几天林哥跟我聊了聊,一句话就把我打醒了。”
迟弥听到林颂的名字,眉毛一下蹙起,变得更聚精会神起来。
“他说如果我做我自己你就会喜欢我的话,他愿意离开。”周新千回忆着当天的情景,也回忆着那被一棍子打醒的顿悟,“我一下就...就想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