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不会见。
而这一天即使见面,也没有更多的话说,像是寻常老友重聚,聊些与谁都能说出口的话题,连说再见也不会拖泥带水。
回去的路上,秦念窝在副驾上有些迷糊,半晌嗫喏着说了一句:“感觉老方看俞暧的眼神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
她裹紧小毛毯:“嗯……怎么说呢,很像你看我,但也不全是,他看俞暧的时候更深沉,也更柔和,好像有很多话想跟她说但好像不说话他也很满足,嗯……说不清,反正和看别人不一样。”
半晌,沈时摸摸她脑袋:“爱过的人,当然不一样。”
秦念倒是也不惊讶:“怪不得呢……”
沈时开着车给她讲起来老方:“他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俞暧,两个人一起上山下海,默契得像一个人,可是两个人也默契得谁都没有把喜欢说出来,也就都以为对方其实没有那么喜欢自己,或者是根本就不喜欢。”
“那后来呢?”
“后来,俞暧要结婚,来邀请他,老方灌了一晚上酒,把自己喝进了医院,结果第二天,他准时出现在婚礼上,牵着俞暧的手,把她交给新郎。”
秦念听完没说话,有些惆怅:“不应该的呀,他们两个都是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对方喜不喜欢自己呢?”
“看不看的出来是一回事,能不能说出口是另外一回事。”
就像他,当年不也一样没有说出口,是这个傻姑娘在最危险的时刻冲过来保护他,在枪林弹雨间说“我要你爱我”。
秦念叹口气:“那暧暧姐每年都会来给老方过生日吗?”
“嗯,每年都会,有一年还带着自己的小女儿一起来,那个小女孩的性格一点都不像俞暧,很闹腾,像个男孩儿,但是很喜欢老方,还说要和老方做拜把子兄弟。”
世间从来不缺这样的阴差阳错,时过境迁后,没有人再愿意去面对曾经的求而不得,或是谎称自己不爱了,或是说什么缘分未到没有遇见对的人,老方也曾万念俱灰,一人出走,想着把这人忘了重新开始。然而走了很多年,他才知道,这个人已经在他生命里了,忘是忘不掉的。
秦念有点听不得这样的不圆满,眼眶有些酸,声音也有些哑,从小毛毯里把自己扒拉出来戳戳他胳膊:“沈先生,我喜欢你。”
沈时心里一热,握住她的手摸了摸,秦念又乖乖把他的手放到方向盘上:“我们可以说,这样就不会因为不知道对方的心意而分开了。”
开车的人笑一笑,伸手给她扯扯小毛毯:“对,我们可以说。”也可以做。
下车的时候,秦念本来忘了那两支玫瑰,结果走了几步又回去取,沈时看着那两朵花有些碍眼,一进门就从她手里拿走放到玄关置物架上,又把人按在墙上,灼热的呼吸扑上她的面颊。
“秦念。”
秦念感觉到他火热的气息,刚一抬头,就被他不讲道理地亲下去,压着她的舌面侵入口腔,还有煮红酒的香气。他吻得不太温柔,含住她柔软的小舌头狠狠地吸吮,喘着粗气咬她耳垂。
“那个送你花的师弟,他喜欢你。”
“我……唔……我不喜欢他……”
“那再说一遍,你喜欢谁?”
“我喜……唔……”
后面的话被吞进两人交缠的呼吸之间,他亲得十分无理,一手捉住她两只手腕摁在头顶,一手解了她的裤子伸进去,隔着内裤揉捏她浑圆的小屁股,饱满的臀肉填满手心,恨不得狠狠蹂躏。
秦念被他一番撩拨早已经软在他怀里,软乎乎的胸脯贴在他身上,也想被抚摸。
她喘息着回应他的亲吻:“沈先生,我……我想要……可以吗?”
“想要什么,说清楚。”
“想要……唔……主人……”
舌尖舔舐她的嘴唇,又含住:“我前两天说过什么,忘了?”
“没……嗯……没忘,可是就是很想叫你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