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笑。
那儿已经没有李述了。四年前就没有了。只留了一只蝙蝠。
她走到哪,它跟到哪。
推开楼下那家酒吧大门的时候,伍月笙忽然想起一件事儿,刚才她好像说出入这儿的是闲男浪女……靠!骂着自己了。
服务生递来酒牌。
她看一眼:“……”
怎么跟帝豪的酒价一样黑?点了一罐喜力。服务生退去下单。她手插着兜靠向椅背,眯起眼打量视线范围内的客人。或吵吵闹闹、或窃窃私语,或抱在一起猛啃。
酒被送上来,倒进杯子里慢慢喝,啤酒花在口腔里翻腾、爆破、又归于平静。喝啤酒很有意思,味道苦苦的,咽下去后的呼吸中有些麦香。像很多事情一样。当时感觉一般,甚至有点不喜欢的,但回忆起来又很独特,谈不上怀念,只是有时候会想,能再来一次多好。
对于“以前的事”,有人叫它“过去”,有人则称之为“经历”。
伍月笙想:后者一定有着很不错的回忆。
她和李述不算是过去,应该还在经历吧。上次通电话,是李述生日。
再过半个多小时,就整一年了。
啤酒一小口,又小一口地喝下去。
少有人是这样的喝法,李述就说过,这丫头喝啤酒好像喝咖啡。她不怎么喝啤酒,却因为这句话迷上喝咖啡。而且是不加糖不加奶精,特别涩,没法大口喝下去的那种。
袖子里的纹身又开始发痒。
伍月笙从前不喜欢酒味,有时候李述喝的时候她跟着蹭一两口。直到上了大学,偶尔跟寝室的同学出去疯,发现只要一喝多酒,纹身就会起反应。不过这跟什么神奇的红睛白羽鸽子血没关系。
白天那男孩是假装资深,伍月笙懒得戳破他罢了。听李述讲,用鸽血上色纯属噱头,完全没什么特殊效果,而且很不仁道。据说鸽子血极易凝固,如果用它的血来纹身,必须要当场割开它喉咙,以针头取鲜血点进皮肤。伍月笙的纹身用的只是普通红色颜料。至于为什么会喝酒变红……伍月笙猜测自己可能有点酒精过敏,纹身破坏了皮肤组织,相对免疫性能较低,便作为病理产生出发痒发红的反应。你试试,随便哪块皮肤挠一会儿都会发红的。
何况那只小蝙蝠并没完全褪色,经过乙醇和指甲的内外夹攻,便仿佛吸足了血液一般鲜艳,妖异非常。
手机在口袋里振动了一下,电力不足报警。倒像是鼓励她打电话一样。
伍月笙的电话簿里人名少得可怜。L开头的很快就翻到了。电话拨通,没贴到耳边,已听到嘟嘟脉冲的声音。现在连座机都用彩铃等待了,看来离开前卫设计行业,李述连时髦都赶不上了……
“您好?”
应该不是被吵醒的问候语。伍月笙笑笑:“还没睡呐?”
电话那边静了一下:“五月吗?”
姑且把这算做是惊喜吧,伍月笙放弃追究他不确定她声音的错误。
“喂?怎么不说话?你什么时候换了号码?怎么不告诉我?毕业了没有啊?”
伍月笙失笑:“李述你是蓝猫淘气三千问啊?”
李述也跟着笑开:“你这丫头。”声音放松恢复成伍月笙熟悉的平稳、宠溺。
酒吧女歌手弹着电子琴,嗓音沙哑,唱的是冰冻的时分已过零时的夜晚,往事就像流星刹那滑过心房。灰暗的深夜,是寂寞的世界,感觉一点点苏醒一点点撒野。
有一点点感觉在苏醒,一点点撒野,伍月笙拨弄着手机的陶质小挂件,用自己都听不到的音量问:“你在哪里?”不等回答,她又低低笑起来:“别说。李述。别告诉我。”
李述说:“好。”然后问:“你喝酒了是吗?五月。”
“喝了一点儿。我没带那么多钱,这儿酒水跟有小姐陪的一个价儿,真不公平……”
“一个人的话别玩儿太晚。”
“有数儿。挂了吧。对,认识一男的长得好像你,给他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