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现眼。”

行人在路口进进出出,也有人好奇多看安以农两眼,但他们谁也没有停下脚步。系统舔舔小木棍,觉得宿主的开场悬了。

这位置不好,经过的人要么是准备回家的,要么就是准备进去吃夜宵的,宿主的歌难不成比家和食物还吸引人?

看着手上小土豆,系统觉得:不能。

屁股下的音响忽然震动,系统手里的土豆差点落在地上。只听几声指尖拨弦的轻响,走过的行人不由停下来,好奇回望。

安以农已经坐好,手里抱着吉他,右手弹指在试音。他右手的手型并不是很讲究,但演奏姿态十分随心、自由。

这是一种很直观的身体语言,好像在说,我对手里的乐器了如指掌,所以可以自由地用它展示所有想要的效果。

简单来说,就是自信。即便还没听到完整的曲子,也会觉得这人不是泛泛之辈。

几个行人驻足,看表演者轻轻哼着不知道哪儿的小调,右手交替拨弦,快速而清晰。

他开始唱歌,听不懂的异国语言,节奏平稳,曲调简单轻松,配合沙哑而慵懒的声线,像午后躺在沙发上酣睡的猫儿伸了个懒腰。

“好奇妙的嗓音,跟烟熏牛肉一样,不过还挺好听。”一个厨师被声音吸引着停下来。

“走啊,你看什么啊?”前头的人见厨师不走,催促道。

“等会儿,一会儿就走。”

系统拿着土豆忘了吃:奇怪,他不是第一次听宿主唱歌,但是在街头忘情演唱的宿主,却有一种特别的魔力。

系统说不清这是什么,就是觉得很好听,让人想停下来细听。

安以农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吉他演奏里常有变奏,他的歌也无拘无束,好像那猫儿散步去了花园里,在草地上打了个滚儿,又转身追逐起路过的松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