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注销,你记性不错。”

钟情淡淡道:“我不怕你,你却该怕我。”

听他这么说,修恩一点也不生气,反倒煞有介事地附和:“你说得对,我的确该是怕你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从身后取出一副纯银打制的镣铐。

他将镣铐的一端铐床柱上,另一端铐在钟情的左脚上。镣铐内环嵌有绸缎内衬,不至于磨破皮肤。

钟情看着他的举动,没有尝试反抗。

直到落锁的声音响起,他才略带讥讽地开口道:“匪首大人是因为总需要东躲西藏地过日子,所以才总想把别人也困起来吗?”

修恩显出相当的好脾气:“别试图激怒我,对你没好处。”

他轻轻抚摸上钟情的脸,不出意外地被对方偏头避过。他顺着对方的意收回手,略微冷硬地告诫道:

“你是罗斯蒙德的俘虏,也是罗斯蒙德的砝码。如果不是我护着你,你现在应该在监牢里受刑。说不定还会失掉一些小零件,寄去兰凯斯特家,看看安德烈会不会吓破胆。”

修恩顺着钟情的手指来回抚摸,像是把玩什么珍奇物件一样把玩他白玉色的指骨。

附在其上的皮肤薄薄一层,如绸缎般滑腻,然而又比绸缎生动轻盈许多,细小的青紫色血管在其下跳动。

修恩的语气半是劝诱半是威胁:“这样漂亮的手,废掉的话不是很可惜吗?”

钟情抽回手,在对方不满之前取下无名指上的婚戒。